餐饮消防安全责任书 『范文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__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实施演练。
责任人:
日期:
餐饮消防安全责任书 『范文25』
为加强和规范食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食堂、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预防火灾,排除火灾隐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要求。
2、建立和完善防火检查安全措施,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擅自改装线路、拆卸食堂内配置的漏电保护开关及断路器,确要改动,报甲方由专业人员统一改装。
4、食堂排油烟机及电气线路、燃气灶具存在油污,每月全面、彻底清理两次。
5、食堂燃气房内禁止存放可燃易燃物等其他杂物,做好通风,并悬挂或设置醒目警示标示。食堂内可燃易燃物,应每天清理。
6、食堂内炉灶周围禁止存放任何可燃易燃物,炉灶等发热灶具如靠近易燃物应保持0.5米的安全距离或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7、液化气罐必须立式使用,严禁卧放、倒立、强制性加压、加温。气瓶减压阀后严禁接有三通。
8、液化气罐必须使用经国家专业机构检验合格的气罐,液化气、天然气皮管必须使用专业卡箍进行固定。
9、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先点火后开气的原则。点火必须使用点火棒,禁止使用筷子、纸壳等易燃物点火。
10、严格遵守液化气罐、天然气使用规定。使用后,立即关闭阀门。每天制定专人巡查阀门关闭情况并记录。
11、食堂电源线路必须穿管或保护槽盒敷设,电源开关必须加装保护盒。要求线路接头必须连接牢固,线头不能裸露。严禁电源线路沿天然气管道铺设。
12、食堂要根据实际情况摆放餐桌,必须留有足够通道(不得少于1.5米),通道及出口处必须保持畅通。食堂厨房后防火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食堂应每周对防火通道进行清理。
13、油炸食品时,油锅油量不得超过锅的三分之一,必须专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
14、禁止私自关闭煤气报警系统,如损坏及时报修。
15、食堂内配置灭火器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严禁出现无压力、无铅封、喷管断裂堵塞、药剂过期现象,灭火器应每年进行维修保养并更换药剂一次。
16、严禁占用、堵塞、遮掩、挪用、损毁、破坏及非因救灭火险而动用食堂内公司配备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
17、严禁食堂在配电柜、电缆上方放置物品。
18、食堂仓库应当禁止带入火种。存放物品要做到“五距”(即墙距0.5m,柱梁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灯距0.5m)
胜利中心校:(章)
主管领导:(签)
食堂管理人员:(签)
餐饮消防安全责任书 『范文2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____X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条例,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乙方员工熟知 广场的有关消防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维护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的承租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于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不按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不按消防规范进行操作。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培训等其他相关活动。
5、乙方对承租场所内进行装修时,应及时申报甲方进行消防业务监督指导;如需动用电焊等带有明火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及有关法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乙方发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门处罚,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声誉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联络员,并提供该消防安全联络员24小时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家庭电话)。更换消防安全联络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备案。
9、乙方应按照消防局要求单元内自行配备灭火器,配备标准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当地消防监管部门各持壹份。
甲方(章): 乙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