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24』
第五十一条 工区(厂、站)
工区(厂、站)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二、配备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识别本工区(厂、站)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或预防控制措施,并告知各从业人员。
四、按照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对工区(厂、站)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按照项目的要求,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六、做好工区(厂、站)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定期召开工区(厂、站)安全例会,解决生产中存的安全问题。
八、收集保存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
工区(厂、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是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工区(厂、站)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工区(厂、站)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工区(厂、站)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工区(厂、站)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工区(厂、站)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工区(厂、站)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工区(厂、站)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工区(厂、站)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工区(厂、站)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 操作层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十二条 分包队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与项目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中各项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全部的生产安全、技术安全和人员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
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岗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工作内容、存在的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领、岗位职责及注意事项等,根据班组成员技术、身体、思想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三、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人员,制订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地点、数量和衡量标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四、组织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例会,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指导,接受班前安全员的建议,进行安全自检,做好上下班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组织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对本作业区域危险源控制,具体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和预案告知员工。
六、组织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并督促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员工每周一次的安全技术操作教育,使其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蛮干,不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和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等,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七、对新调入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在工人未熟悉本岗位工作前,不得分配其独立操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好他的人身安全;坚持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安排复审。
八、定期月检、旬检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或本身无力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报请上级给予解决。
九、督促有关部门按施工设计布设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及时申请、购置、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设施和用品的正确有效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及时上报领导,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参加对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五十三条 分包单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与项目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项目的指示、决定,对本单位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复杂、临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三、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四、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持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例会。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出现。
六、接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七、按要求配备足额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八、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发生伤亡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第五十四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三、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四、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六、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十五条 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三、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四、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七、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九、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十、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十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第五十六条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允许强行上岗工作。
四、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六、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产。
七、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八、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十、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五十七条 各项目经理部部门名称与本责任制所称名称不一致的,其相关职责归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各级人员实施本制度的成绩,应列为考察干部和考核工人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五十九条 对模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未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废止。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25』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各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我厂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及全厂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工作指标
1、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爆炸事故为零。
4、急性中毒、职业病事故为零。
5、污染事故为零,“三废”排放符合GB13458-20xx(水)和GB13271-20xx(气)指标要求。
6、轻伤事故小于3‰。
7、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95%以上。
8、制订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并认真落实。
9、认真落实本职安全职责,指导、督促本单位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我厂生产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级安全会议精神。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证安全生产落实到人。
(3)积极组织相应的安全生产会议,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明确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任务,督促指导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将会议精神落实到每一个职工。会议每月至少召开2次。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
(1)每年至少一次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督促下级各主管部门对新进厂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职工安全培训记录。
(2)督促下级各主管部门对换岗、转岗、复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3)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4)使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5)使职工能够熟练地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6)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个人自救及互救措施。
3、督促设备管理人员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等工作,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证件齐全。
(2)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
(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悬挂张贴相应危害的警示标志或告知牌,字迹要醒目清晰。
(4)原料与产品合理存放,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
(5)设备、管道、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保养维护记录。做到:
①转运设备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②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
③平台、爬梯、护栏、管道、支架等防腐彻底,无安全隐患。
④大型主要设备设置要有设备标识牌,明确责任人,建立巡检或周检标识牌。
(6)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有毒有害场所安装冲洗设施、设置事故柜存放防护急救用品,并定期检查。
(8)厂区内线路铺设正规,架线合理安全,各种电器用具防护严密,安全装规范。
4、积极开展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安全自查工作每周开展1次,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记录。
(2)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警示牌、岗位告知牌、宣传栏等,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4)认真搞好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车间或班组间的安全生产竞赛,
评比奖励年内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对违规操作者进行相应的安全再教育以及必要的经济处罚。
(5)对于在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规定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5、事故与处理。
如果出现责任事故,要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将事故通报全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做不到处罚150元/次;发生Ⅴ类事故扣200元/起;发生Ⅳ类事故扣300元/起;发生Ⅲ类事故扣500元/起;发生Ⅱ类事故扣800元/起;发生Ⅰ类事故扣1500元/起。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科(存档)各执一份。
五、总经理发状方,主管安全生产总经理助理签状方,如因代表负责人有变动,则由新任的负责人继承。
发状方: 签状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26』
为加强物流部的仓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仓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并与各仓间保管员签订《仓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
2.定期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台账;
3.特种设备(叉车)必须由专人持证上岗操作,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并定期做好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
4.传动设备(爬坡机)使用仓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操作,作业时爬坡机两端必须有专人负责,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并定期维护、保养;
5.严禁在库区吸烟、使用明火;
6.严禁在库区私自接线充电;
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8.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禁止酒后操作一切仓储设施、设备;
9.严禁员工将未成年子女带入工作场所;
10.下班后各仓间必须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目标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3.确保责任区无火灾事故、无安全事故;
4.确保无重大违纪事件。
三、考核
1.责任人在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后,公司按规定进行考核;
2.责任人在工作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公司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由于责任人造成的损失,按考核标准规定承担相应损失;
4.责任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规定条款予以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合同同等效律。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仓间责任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杭州新花海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