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安全责任书 『范文6』
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体育安全责任书 『范文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艺术设计系安全管理,确保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创建安全、稳定的外出写生秩序。现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由系部与参加外出写生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艺术设计系关于〈艺术采风〉课程外出写生的管理规定》。凡因违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遵守当地管理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及民族习俗。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写生队伍的,系部追究违纪责任;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自行负责。
五、按照带队教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未向带队教师申请得到允许而擅自改换具体写生地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增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食品卫生和医疗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视情况报相关机构处理,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七、学生擅自下江河湖塘洗澡、游泳、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八、学生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或擅入营业性舞厅、夜总会等场所从事不健康的活动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和系部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经系部批准不参加统一外出写生而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完成写生的学生,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十、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部、学生各持一份。此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系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系部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体育安全责任书 『范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对从事信息服务的用户管理经营需要,特制订《信息安全责任书》,以资信守:
一、所有接入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本公司资源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本公司资源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须立即向我公司报告,并且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保证措施,接受我公司的管理和监控,我公司有权对用户的对外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浏览检查,并要求用户就不适宜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四、用户的主机设备应该符合我公司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且不得影响网络的安全,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应该积极配合我公司解决。
五、如果用户出现危害我公司网络的正常运作,或违反国家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我公司有权在通知用户之后,暂停对该用户提供相应IDC业务。
六、IDC用户有责任向自己的用户和职工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上述条款。
七、不同安全级别的主机应该分布在不同的网段,禁止主机托管业务、虚拟主机业务与其它业务放在同一网段。
八、原则上我公司不允许接入手机网站,如用户有相应需求,须经我公司严格核查、记录存档及实时监控后方可接入。
九、所有网站接入客户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备案手续,不得接入未备案网站,严格贯彻落实“先备案、后接入”原则,拒不履行备案手续者,我公司将切断网络链接。
十、所有客户利用本公司资源不得转租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作,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对违反上述条款的用户,有关政府部门将追究其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我公司对情节严重者将终止IDC业务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
责任履行单位(客户填写):
法定(授权)代表人(客户填写):
日期(客户填写):
责任监督单位(接入商填写):
法定(授权)代表人(接入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