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范文21』
氧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装氧气表时,先检查氧气表及所用工具、手套是否有油污,严禁使用有油工具。
2、氧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氧气时人员应站在氧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氧气瓶嘴。
3、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发生器压力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防爆片。
5、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范文22』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药店的管理,明确药店责任,加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杉木桥镇人民政府与药店签定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药店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杉木桥镇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及检查,及时认真的改进所提出的存在的问题并承担违反管理的全部责任。
二、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出售和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药店的药品、药品专柜要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
四、严禁向群众出售,供应超过保质期的药品,违者承担全部责任。
杉木桥镇安监站(公章):
责任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xx年3月1日
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范文2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绵阳市局涪城分局,涪城区教文体局通知[绵市涪公发(20xx)148号]文件精神,学校要求每位教职工(含门卫)必须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涉刀事件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各位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校园税利器具管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本着对学生、家庭、社会负责的精神,切实将查缴治理校园锐利刀具工作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的长期任务,予以落实。
2、必须利用自己的教育教学岗位,认真做好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学习有困难和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发,造成严重后果。
3、各班主任及该班的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随时检查发现学生携带锐利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教室内,立即进行处置,并将结果向校长办汇报。
4、各位教职工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随时随地对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监督、引导,特别是对平时行为习惯差的学生要列为教育重点。
5、各班的安全保卫工作,班主任负总责是该班的第一责任人,各科任教师必须全力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班主任要与本班家长就严禁携带管制锐利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校园、进教室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努力形成全社会上下齐抓共管的长效安全机制,对因不作为、失职、渎职造成管制刀具、锐利器具漏管失控引发严重性事件的,学校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