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12』
一、职责
1.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2.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监督检查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6.监督指导本单位与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检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7.参与研究并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预防和职业病防治措施;
8.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0.依法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1.提出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13.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
1.重伤、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火灾发生率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轻伤事故每年控制在2起以内(含2起);
4.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100%;
5.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6.确保年度安全投入足额保障。
(2)安全教育目标
1.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2.“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3.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3)职业健康目标
1.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100%。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四、说明
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管安全负责人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终进行考核。
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13』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14』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项目织施工中应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绝违规违章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项目部与进入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
一、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严格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现违规违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处罚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行为时,项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给予责任人10—1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现场纠正。
2、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依据责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安全隐患危险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多次发生违规违章作业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停止劳务作业。
五、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从业人员凡在酒后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
七、参与施工的分包方或劳务队负责人应抓好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对所属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有经济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应对分包的范围、人员承担安全责任。
八、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现场从业人员不准携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
九、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检举他人违规违章作业的,给予5—50元的奖励,在安全事故中抢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断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十、本项目施工的从业人员,如在施工现场以外(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纠纷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因工作需要项目部负责人安排外)
从业人员签字:
工 程 名 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