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书 『范文18』
为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的班队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4、学生集会、大扫除、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老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5、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老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6、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7、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8、学生上学进校后,老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9、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天气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10、放学后,若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老师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13、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依法追究责任。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xx年x月x日
学校安全责任书 『范文19』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是我校校园网的主管机构,要全面负责校内上网计算机的技术管理和监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有重要的好处。为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的安全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签定安全管理职责书。
1、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确定应急联系方法,适应处置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需要。
2、制订行之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管理人员,落实信息上网安全审核职责制。
3、对电子邮箱、服务器空间等服务,要落实信息审核上网等安全管理制度。
4、校园网站要对所设置的社区、论坛、BBS、交互式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害信息,在做好备份的同时,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5、凡公用部位的计算机,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上网人员登记制度和上网日志保存备份制度
6、接通互联网的学生用电脑务必安装反黄软件。
本职责书参照《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和《学校管理工作制度汇编》要求进行惩罚。
7、职责限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职责书一式二份,分管部门和职责人各执一份。
分管部门职责人: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职责人: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责任书 『范文20』
汉园实验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就寝、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星期天,节假日远道的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星期天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平乐、东赵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饭、住宿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教育学生按时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来学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时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与学校无关。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密切与学校配合, 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10、本责任书由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汉圆实验中学
_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