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安全责任书 『范文1』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学校安全条例》,切实保障学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与政教处签定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
一、政教处职责:
1、具体领导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检查总结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不发生任何重大事故。
2、认真执行学校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坚决落实学生安全保障措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坚决贯彻“安全、就近、徒步”六字原则。必须精心组织外出活动,考察活动场地,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点名制度等。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
3、指导班主任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把安全工作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试点、树典型、促进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组织教师、学生学习安全(法规)知识,提高教师、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教师、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5、领导好贯彻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评比工作,规范四项评比操作程序,促进校园安全、文明。
6、绝其他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发生。
7、不断完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
二、学校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督促班级严格执行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防范工作。
2、及时采纳、吸收班级安全工作的信息,处置隐患,防微杜渐,把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3、投入必要经费,解决安全必须设施。
4、建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管理。
三、考核:
1、考核期为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天到学年末的最后一天。
2、政教处每学年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作安全报告。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签字人变动,继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四、奖罚
1、未达管理目标任意一条,政教处相关人员不得评先进个人。
2、每学年未发生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奖励100元;发生任意一起损失在20xx元以上的安全事故,与政教处直接有关的罚责任人50元,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国家法规处理。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奖励,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严重的按国家法规处理。
象山县外国语学校 政教处
签字: 签字:
20xx年 9月 日 20xx年 9月
政教处安全责任书 『范文2』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特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
政教主任是政教处安全责任第一人。
一、政教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政教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普及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时期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组织学生大型活动,须经学校同意。组织大型活动时要事先定出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学校进行审查。
七、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政教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冷静、有序、组织学生按紧急疏散预案中规定的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酌情处理。
校长 : 政教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