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工作目标责任书 『范文24』
为了确保公司20xx年度销售计划的实现,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和充分协商,确定GO购超市年度市场负责人的项目产品销售目标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生效日期为日。
2、公司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的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日。
二、权利责任:
1、甲方聘任乙方为本公司购物超市店长,负责GO购超市经营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经营情况汇报
3、乙方享有对下层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权。
4、乙方所负责的销售区域范围:
5、乙方所负责的销售产品项目:。
6、人民币。
7、乙方在甲方签订本协议后,要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毛利率不得低于%。
8、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机密、切实维护企业的权益。
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0、接受总公司及授权经理的领导和监督。
11、不得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和本公司无关的第二职业,不得从事有损本公司声誉的任何活动。
12、双方均严格遵守本销售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约定,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13、乙方在甲方的监督和帮助下,制定相关营销策略和经营计划。甲方对财务及采购进行统一管理。
14本销售责任书经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公司对乙方在年度销售业绩的奖惩及结算方法:
1、甲方给予乙方提供的薪酬待遇的基本形式为:基本工资+业务提成
2、超额内完成:按照当月的实际销售额减去基数的销售额的提成,(当月销售考核基数为万元详见附件1),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在考核期结束的次月10日内发放。
3、未完成指标,按照当月的实际销售额减去基数的销售额的扣除,(当月销售考核基数为万元详见附件1)
3、从月日起至年月如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考核的%,公司将终止与乙方的销售目标责任书,重新聘用该项目负责经理。
4、乙方的销售提取奖励实行每月工资与提成一起发放,在考核期结算的次月10日内发放。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财务部工作目标责任书 『范文25』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旅游工作,全面完成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xx年度目标责任书。
基本工作分:(40分)
一、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办公、生活环境整洁,文件资料齐全,摆放有序。(2分)
二、积极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关于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年广播、板报、标语、会议等形式宣传不少于六次。(2分)
三、能为本乡(镇)党委、政府开展群众文化旅游活动出谋划策,活动策划方案全年不少于五个,力争实现本年度组织群众开展活动四次或四次以上(5分);本年度内发展一支业余文化队(1分);积极为乡(镇)老年协会等文化社团开展活动服好务(1分)。
四、对当地各旅游景区(点)熟悉、资料齐备、管理有序。积极主动为本乡(镇)党委、政府挖掘当地文化旅游特色,盘活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力争以“特色文化推动本地经济”,打造出当地文化旅游品牌,具备较成熟的产业发展方案(3分)
五、主动配合县级部门组织的“三下乡”(电影、图书、文艺表演)活动;积极配合县影视艺术中心“2131”工程的开展实施;积极配合完成信息共享工程乡镇建设任务。(3分)
六、按时参加文化旅游局组织的会议、学习等活动,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因公事、因病缺会一次扣0.5 分,旷会一次扣2分。(6分)
七、做好辖区内文化旅游工作的文件资料、信息上报工作。(1分)全年至少被市文化局、市旅游局采用一条(1分),至少被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化旅游局采用4条。(2分)
八、及时优质完成局中心任务。(5分)
九、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完成纪检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家庭、生活重大事件按规定报批、备案。(3分)
十、配合文化旅游局做好乡(镇)文化站、电子阅览室、公共阅报栏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做好重建中的规划、选址、征地、建设等具体工作;有完善的工作档案。(5分)
业务分:(20分)
十一、做好旅游股交办的工作任务。(由旅游股计分)(5分)
十二、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积极协助调查处理。(由稽查队计分)(2分)
十三、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搞好本乡(镇)文物考查、普查工作,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与资料。(由县文物普查办计分)(5分)
十四、管理好本地文化经营场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由文化股计分)(4分)
十五、落实局办公室安排的常年性工作(由办公室计分)(4分)
否定目标:
十六、辖区内文化、旅游、经营活动场所、文化保护场所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十七、单位或个人受到处分的。在行政效能、平安创建工作等方面受到上级批评的。
鼓励目标:
十八、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特色,成绩特别显著。(2分) 十九、鼓励文化专干参加自考、函授学历教育,当年取得大专以上文凭的。(2分)
二十、凡取得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局以上表彰的分别奖励0.5分、1分、2分、4分。
乡(镇)党委、政府考核部份:(40分)
一、纳入本乡(镇)干部考核,服从乡(镇)党政领导(2分),认真履行职责,能协调配合好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1分)
二、注重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表现出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不做有损党委、政府形象的事。使综合文化站成为党委、政府的形象窗口。(3分)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若有事不能到岗者,必须向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请假。若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每一次扣考核分0.5分,直到扣完为止。(6分)
四、能及时完成本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10分)
(一)、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文化站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灾后重建、计划生育等政策),以及积极配合做好社会安全工作,维护辖区稳定。(2分)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在帮扶过程中,要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帮助,确保其生活有保障,并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2分)
(三)、做好驻村干部工作。要协调好村支部、村委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在乡(镇)党委、政府与村支部、村委之间起好纽带作用,带领村社干部和群众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并确保村支部、村委内部的团结与稳定。同时也能为全村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作出自己的贡献。(4分)
(四)、管理好村级活动室。村级活动室包括村级文化活动室和远程教育站点,文化专干要培训好远程教育操作员,使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达到村干部能够接受现代信息教育的目的。(2分)
五、能及时优质完成本乡(镇)领导安排的其他应急性工作。(5分)
六、积极为本乡(镇)党委、政府当好“助手”, 为乡(镇)农村群众业余文化活动组织服好务,并对其实施有效管理(2分);规范化管理辖区内旅游区(点)和文物古迹(2分);管好农家(村)书屋(社)和文化社团(2分)。
七、积极做好本乡(镇)灾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重建工作及电子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重点抓好质量监管。(5分)
八、做好本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兼职工作。(2分)
以上目标总分为一百分,其中六十分由文化旅游局考核,四十分由乡(镇)党委、政府考核,考核总得分为综合文化站干部一年工作成绩。
坚持全年工作目标分值作为被考核人员年度工作实绩的唯一标准,将干部福利待遇、工作地点、晋级评先与考核得分挂钩,实行高分者得奖;低分者受罚,连续两年末位淘汰制。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文化旅游局办公室,各乡(镇)党政办、乡(镇)综合文化站干部各保存一份。
盐 亭 县 文 化 旅 游 局 法 人 代 表: 片区负责人: 乡(镇) 分 管 领 导:
乡(镇)综合文化站 责 任 人:
财务部工作目标责任书 『范文26』
为了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殡葬管理条例》、《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巩固我街道殡葬改革成果,街道党委、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责任书。
一、全街道殡葬改革工作由街道党委、办事处根据上级要求和本街道实际统一部署,加强协调,搞好督促检查,各村(居)要认真抓好本辖区范围内工作的落实,各村(居)书记、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村(居)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责。
1、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本村(居)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摆上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火化率100%。
2、健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村(居)信息员工作网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专人负责具体抓,保证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和信息畅通的殡改工作网络。
3、建立治丧协议制度。各村(居)要出具死亡证明,写明就骨灰安葬地点、出殡时间等有关事项,与治丧户到街道殡葬管理办公室签订治丧协议,签订率100%;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扬幡幢、抬魂桥、路祭、念经、做道场和使用纸人、纸钱和纸屋等迷信用品;禁止在公路、街巷、广场、学校、医院、殡仪馆等各种公共场所吹打鼓号、锣等乐器和鸣放鞭炮、烧香点烛及抬花圈、扛花篮游行;禁止在林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烧香烛、鸣放鞭炮;禁止二次送葬现象。要经常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4、严禁在自留山、承包山、自留地、承包地、公共山地和“三沿五区”内乱葬乱埋。
5、大力推广骨灰树葬及撒江、撒海等不保留骨灰的方式。
6、积极做好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维护殡仪馆的正常性工作秩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7、大力拆除违法建设的坟墓,禁止装修坟墓,积极抓好遗骨火化。
三、街道党委、办事处按照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村(居)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四、奖励措施(100分制考核)。
1、各村(居)书记主任亲自抓,专人负责具体抓,得10分,未落实专人负责扣3分;
2、火化率达100%得10分,出现一次土葬事件不得分,年终不得评比先进,本街道土葬地所在村扣5分。
3、认真完善和实施文明节俭治丧协议制度,维护正常的殡葬秩序,禁止在公路、广场、街道、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从事殡仪活动和沿途使用高音嗽叭放哀乐及相关音乐,并禁止在安葬场所从事违法殡仪活动的得40分。违反文明节俭治丧协议制度和二次送葬的,发现一次扣2—5分,在公共场所从事殡仪活动的,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进一步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取缔非法销售点和非法殡仪服务的得10分。发现有非法销售丧葬用品点,每发现一处扣2—4分,发现非法殡仪服务扣2—4分,扣完为止。
5、教育丧主遵守殡葬管理法规,维护殡葬服务工作秩序,保护殡葬设备的得10分。凡出现扰乱殡葬工作秩序,故意毁坏殡葬设施或者殴打、侮辱殡管人员和殡职工作的,每次扣5分,处理不力的不得分。
6、未出现乱埋乱葬的得20分,对部分群众私自乱埋乱葬的,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7、对大规模组织拆除、迁移“三沿五区”坟墓,移入树葬式墓地和新地深埋的成绩显著的加3—7分,有其他突出典型经验的酌情加分。
8、街道办事处对殡葬工作实行奖励政策,对考核得分95分(包括95分)奖500元;90分以上(包括90分)奖300元;90分以下不得奖。
9、驻村干部与村居考核一致。
五、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年终由政法民政办会同纪委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