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室安全责任书 『范文3』
为了强化岗位职责意识,构建完善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使学校各级人员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状。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根据门卫职责要求,特于门卫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责任
1、教学时间,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学校假期校门关闭。
2、非开门时间,学生要进出校门,及时询问、报告;教学时间,无教师审批外出的学生不得让其外出;非教学时间,严禁学生进入校园。
3、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4、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或总务处,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5、教师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妥然安排好来学校参观、考察、指导、检查的领导和教师进出校门。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出校园办事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制止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6、督促自生行车进出校门下车推行;督促摩托车经过校门放慢速度行使;劝阻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7、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出门。
8、门卫房屋及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9、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日夜有人值班。
10、夜间巡视校园在一次以上,检查各教师、办公室厨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做好放盗、放火工作。
11、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师对门卫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12、及时向校长和总务处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二、处理
1、门卫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任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校园失窃、非教学时间学生进入校园出事等重大事故,门卫有失责行为,给予的严肃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门卫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 长 : 门 卫:
年 月 日
学校科室安全责任书 『范文4』
根据县教育局督导室、创强办的文件精神,教育局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为确保我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首先校内制定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坚持校长亲自抓,确保我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把手”总负责,各班组长具体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落实校领导责任制,校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本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落实。认真完成上级所发的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书,转办事项、反馈意见,认真及时上报材料,有关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各种自评、总结、信息、统计做到真实、准确、及时、齐全。
三、全体教职工要做到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各班组成员和睦相处、亲朋好友、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尊老爱幼避免矛盾发生。
四、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杜绝一切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完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财务各项支出每季度公开,公开职称的评定、评优、评先等各类考核优秀做到按时公开、公示。
五、认真开展本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依照条件要求,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保证管理与质量的工作。使我校各项工作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单位领导签字:
教师签字:
牛圈子牧场寄宿制学校
20xx年3月1日
学校科室安全责任书 『范文5』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特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
政教主任是政教处安全责任第一人。
一、政教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政教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普及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时期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组织学生大型活动,须经学校同意。组织大型活动时要事先定出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学校进行审查。
七、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政教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冷静、有序、组织学生按紧急疏散预案中规定的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酌情处理。
校长 : 政教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