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gps监控管理办法 『范文6』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功能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流域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并对含有省界断面的水功能区(包括省界缓冲区)以及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水功能区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管理权限监督管理。
车辆gps监控管理办法 『范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厂各部门班组建设、规范我厂班组管理制度,争创同行业一流班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综合部是我厂班组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各个部门。
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
第四条 我厂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部长是班组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专业指导。
第五条 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和调整班组建设工作管理目标、指标与工作原则。
(二)审议通过我厂班组建设管理体系和班组建设考评、奖励办法以及与班组建设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班组建设工作小组职责
(一)在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厂班组建设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
(二)负责组织制定我厂班组建设管理体系,分解制定各部门班组建设考评细则与奖励办法。
(三)负责提出我厂班组建设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七条 班组所在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完成厂里下达的班组建设工作任务,具体负责部门班组建设工作,落实对我厂班组建设工作小组各项安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推进部门班组建设工作。
(二)认真执行我厂班组建设管理体系,分解制定本部门班组建管理细则,并向班组建设工作小组报备。
(三)根据我厂班组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班组建设绩效申报工作。
(四)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组织班组推行质量管理、进行质量成本分析、安全经济分析等管理方法。
第八条 其它职能部门职责
X部、X部是班组建设的分工职能部门,要树立为班组服务的思想,按职能分工对班组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考评。
第三章 班组考评
第九条 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主持班组考评,评价班组建设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以确保班组建设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 班组考评的频次
班组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增加考评的频次:
(一)组织机构、班组建设管理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
(三)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
第十一条 班组考评的实施
(一)班组建设工作小组提前将年度班组考评要求下发给相关部门;
(二)考评要求包括:目的、范围、方法、时间,参加的考评部门及人员;
(三)班组建设考评采用会议的方式进行,总经理主持会议,班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班组建设运行情况,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发布考评结果;
(四)班组建设工作小组编制《班组建设管理评审报告》,经班组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执行;
(五)班组建设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针对班组考评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予以实施;
(六)整个班组考评工作应形成文件,记录由班组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保存; 第十二条 考评条件
(一)参评班组成员要工作积极,思想进步;
(一)参评班组管理目标及指标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参评班组工作成果及情况(包括设备健康、各种台帐、工作场所、工作对象等发生事故时所反映的信息);
第十三条 班组评审结果是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对班组管理体系作出调整和改进的重要方面,评审结果应包括:
(一)班组建设规划目标及指标的适宜性,有无调整的必要;
(二)班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体会、管理创新等;
(三)班组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 年终经全厂综合评比,获得“优秀班组”的,厂里将授予“先进集体”的称号,并颁发奖状、奖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厂综合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gps监控管理办法 『范文8』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下统称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保护和管理要求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