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管理办法★★★精选17篇(6)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一键复制全文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 『范文15』

  为更好地了解我院已毕业就业学生的在岗动态,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就业的总体评价,从而便于对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分析,使我院就业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宗旨

  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制度,通过了解我院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作适应程度等情况,了解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途径和方法

  通过向用人单位发放调查表、走访用人单位等多种途径,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对其中的重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学院提供相关的调查报告。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跟踪,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学院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材料汇总。各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跟踪。

  (二)各系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系部重点工作,指定一名系领导组织实施,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其中,各系应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每年5月份前,按近三年毕业生的10%向毕业生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用人单位对往届毕业生的用工情况。主要调查对象是在学院录(聘)用较多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2.每年8月份,按不少于50%的比例向应届毕业生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生跟踪登记表》了解毕业生就业相关情况。

  3.各系将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撰写应届往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报告,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总到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每年9月份前,按5%的应届毕业生比例到毕业生用人单位实地了解毕业生的工作适应情况,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转达学院领导的问候,倾听毕业生的意见、建议等,写出用人单位、毕业生就业跟踪的综合性专题报告,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总到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毕业生就业跟踪以系为主,到外地实地走访用人单位所需经费,应事前申请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按出差有关规定进行。

  (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汇总考核

  1.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汇总、撰写学生毕业生就业跟踪报告。

  2.通过电话、QQ、邮件、传真、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核查。

  3.对在就业跟踪中弄虚作假、隐瞒的行为报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本办法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 『范文16』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应对措施: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对本单位内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1、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2、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火灾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 『范文17』

  缓冲区是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地区间的用水关系、衔接内河功能区与海洋功能区、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划定的水域。

  缓冲区应当严格管理各类涉水活动,防止对相邻水功能区造成不利影响。在省界缓冲区内从事可能不利于水功能区保护的各类涉水活动,应当事先向流域管理机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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