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多篇↙(2)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1日    一键复制全文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范文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深圳市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3、10月29日公司20xx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xx年11月2日完成了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xx年8月16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公司董事,共计1人。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49元/股。

  4、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及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60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23,304,768股的0.19%。

  5、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xx年8月17日上刊登的《20xx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6、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1)本次授予的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20xx年8月16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20xx年8月16日起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解锁条件的前提下,分两次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解锁,可解锁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为解锁期。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进行转让、用于偿还债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公司在解锁期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公司将按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锁条件的相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考核年度分别为20xx 年度、20xx年度。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之一,具体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若公司发生再融资等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市值”为当年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一个交易日该项指标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市值”的“增长率”是指考核年度该项指标与20xx年度值相比的增长率。公司20xx 年市值的算术平均值为610,761.05万元。

  公司年度平均市值以当年各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时市值 (即收盘价总股本)

  的平均数作为计算基础;但若公司于考核年度内发生增发新股、配股、可转债转股情形的,在计算总市值时,因上述情形产生的新增市值不计算在内。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若第一个解锁期届满,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公司达到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第二个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本期标的股票及未能满足前期解锁条件而递延至本期的前期标的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根据公司制定的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解锁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时,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各解锁期内,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能解锁或部分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年化9%利率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xx)第472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xx年10月1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10月1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WANXIAOYANG(中文名:万晓阳)先生缴纳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1,984,000.00元(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捌万肆仟元整),其中:增加股本16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0,384,000.00元。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股份变动情况及每股收益调整情况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xx年11月4日。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3,304,768股增加至824,904,768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中驰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中驰极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信”)合计持有公司86,736,4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本次授予完成后,中驰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源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10.51%。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824,904,768股摊薄计算,公司20xx年度每股收益为0.16元。

  (四)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xx年11月2日完成了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期权代码:。

  1、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xx年8月16日。

  2、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公司核心骨干,共计1人。

  3、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4.78元/份。

  4、本次授权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及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本次授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为60万份,占授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07%。

  5、本次授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本次授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 20xx年8月17日上刊登的《20xx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6、本次授权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次授予的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有效期自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权之日20xx年8月16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授权后在等待期内禁止行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分两次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行权,可行权比例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满后的12个月为可行权期。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不得进行转让、用于偿还债务,不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公司将在行权期内统一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将按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本次授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权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分别为20xx 年度、20xx年度。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具体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若公司发生再融资等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市值”为当年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一个交易日该项指标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市值”的“增长率”是指考核年度该项指标与20xx年度值相比的增长率。公司20xx 年市值的算术平均值为610,761.05万元。公司年度平均市值以当年各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时市值的平均数作为计算基础;但若公司于考核年度内发生增发新股、配股、可转债转股情形的,在计算总市值时,因上述情形产生的新增市值不计算在内。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这部分股票期权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公司达到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本期股票期权及未能满足前期行权条件而递延至本期的前期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根据公司制定的20xx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行权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时,才能部分或全额行权当期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内,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能行权或部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十一月三日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范文4』

  为了有效控制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实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范文5』

  一、使用范围:

  (一)一类用车范围:

  1、公司领导外出工作;

  2、市局以上领导或检查组来公司视察、检查用车;

  3、公司聘请外单位技术专家来公司解决技术问题或讲座用车;

  4、配合生产急需和营销工作用车;

  5、赴现场处理事故用车;

  6、去银行提款用车。

  (二)二类用车范围:

  1、各部室正级主管外出工作用车;

  2、受公司领导委托外出工作用车;

  3、协作单位工作用车。

  二、使用手续:

  (一)、公司领导外出工作用车,由办公室及时派车,流程图(图一)如下。

  (二)、一类的2-6条和二类用车的单位和个人用车说明及流程图(图二)如下。

  1、用车单位或个人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申请,(公司召开大型会议或组织活动用车,须提前三天提出用车计划),填写用车申请单,部门主管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办公室统一调度。

  2、派车批准权限人在收到用车申请后十分钟之内给出答复。若同意,同时将出车信息通过邮件发给所有员工。

  3、准备搭乘人员收到到信息后即时与办公室联系。

  4、办公室车辆调配者开出派车单,按实际所需注明使用何种车辆,以及驾驶人等。

  (三)、在出现安全等紧急情况时,无须任何审批手续,有车先用,事后补办手续。

  (四)、公司车不得擅自用于私事,如确实需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请,由总经理通知办公室安排。

  三、有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轿车、交通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派专人驾驶、保养、清洁等。

  (二)、司机凭办公室下达的《派车单》出车,不得去《派车单》以外的地点,出车返回后及时将填好的《派车单》反馈给办公室。

  (三)、凡没有《派车单》的临时用车,司机应在用完车后的第一时间到办公室补办《派车单》。

  (四)、司机接到出车任务后,应在10分钟内将车开到公司大门口等待出车。对在公司以外地点等候乘车的,要事先做好出车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派车要求,准时到达候车地点。

  (五)、用车人员下车办事时,司机不得离开车子办理私事,途中不得随意捎带公司以外人员,若特殊需要应提前向办公室申请。

  (六)、驾车外出者必须按章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违规而被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如果指定驾驶人把车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交通事故等导致罚款或损失的,由指定驾驶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七)、凡需去外地(出南京市)用车的,尽可能不派车,除非接送重要客人、三人以上同行或携带的物品极其不便出行的。

  (八)、公司车辆调配者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运转,应准确把握车辆的运营状况,实行科学的有计划地安排车辆。一般情况下,两小时之内不应再向同一目的地派车。

  (九)、取消用车计划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车辆调配人员。

  (十)、用车单位和个人须准时乘车,不得更改乘车路线,自觉遵守用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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