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办法 『范文1』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由销售部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3、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销售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避免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6、 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信息的审批: 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对外予以发布。
8、信息的删除与更改: 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将信息予以删除或更改。
9、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显性差异。
10、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以公司logo作为头像,对于登陆密码尽量使用统一密码。密码要做到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或遗失。需要添加联系方式的,须留有公司的联系方式。
11、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3)损害公司的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5)破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的信息;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2、公司网站维护人员要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3、信息发布人员对于所发布的信息要及时跟踪,对反馈与回复的信息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14、每天在所注册的论坛、门户网站等要保持至少登陆一次,微信和QQ群要做到持续性登陆,要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刷新与更新,以保证信息的效果和作用。
信息管理办法 『范文2』
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在生产组织过程中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强化生产组织,严肃指令,避免扯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新事业公司各实体厂及相关单位。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3.2 生产设备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向生产设备部调度室汇报的各种数据、生产情况,要准确、及时、完整。
4.2 当生产作业现场出现生产、设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异常情况时,所在岗位(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生产设备部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人员及领导汇报,单位值班人员和单位领导及时到现场组织处理。
4.3 在日常生产组织过程中,生产设备部调度室根据生产、设备状况下达的调度指令,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确保指令畅通,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4.4 生产设备部调度室需协调全公司力量进行生产、设备事故的组织处理,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由单位领导带队,及时到达指定现场积极处理。
4.5 各单位按现在的生产组织协调模式,进行平衡、协调组织生产,遇到特殊情况协调困难和需要横向协调的及时向调度室反馈,由调度室进行协调。
4.6 各单位向调度室汇报当日生产情况和各种数据,由负责生产人员和统计负责汇报。
5 制度考核
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向调度室汇报的各种数据、生产情况及生产现场出现的故障、事故等,要在充分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后,汇报准确、及时、完整;对不报、漏报、误报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200-500元;对迟报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50~200元;对汇报不全面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50~200元,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者加重考核100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