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5』
1、医务人员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医务人员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6』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掌心对掌心搓揉
5.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3.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
6.双手互握搓揉手指
7.拇指在掌中搓揉
8.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9.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6sup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6sup2;。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6sup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置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置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17』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咳嗽蔽薹阆钅靠?⑿枨笫保?崆耙桓鲈绿峤挥勺芫?砬┡?摹断钅客獍?昵氲ァ分凉?救肆ψ试床�;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