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使用办法[收集3篇](2)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一键复制全文

学籍管理使用办法 『范文3』

  成人技能职业教育是我国技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能中心的基本任务之一。为健全本班级成人技能职业教育学员学籍管理制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和学籍

  第一条 班级按照国家成人招生规定录取新生。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凭本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日期缴费并到各专业班级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方能取得学籍。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或相应证明,事先向各专业班级请假,无故不缴费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各班级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由成教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三条 凡在籍就学学生,每年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向学校缴费,每学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凭所在单位或相应证明向专业班级书面请假。 不缴费或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条 成教学员的班级以入学的年份称。如20xx年入学的简称“06”班级。

  二、考勤与请假

  第五条 成人技能职业教育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校规定的面授课、上机课、实验课,考试等都实行考勤。教学考勤的结果与学员的成绩、奖惩挂钩。

  第六条 学员因病因事一定要做到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病事假者,需凭乡、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单位证明。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超假者均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面授学习期间,请假应由学员本人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送班级办公室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须经班级办公室同意并签署意见,送班级分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 请假者必须及时销假。

  第九条 对缺、旷课情况作如下规定:

  1)期 缺课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者作重读一年处理;旷课累计5天以上(含5天)者作退学处理。

  2)一期年旷课累计5天以下者,将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学员工作单位。

  3)缺课超过某门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者,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无效。在补足课时后,经本人申请,由班级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班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4)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缺课1节计;旷课1节按缺课6节计。

  三、成绩考核

  第十条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可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不及)。课程成绩由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作业、提问、测试等方面情况,其比例根据课程不同分别占总评成绩的30%,详见《成教学员平时成绩评定办法》。

  第十一条 每门课程一般只举行一次全面的结业考试。开课两学期以上的课程中途是否安排考试(或测验),由主讲教师决定。每门课程只计一次总评成绩。

  第十二条 学员一律凭学员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者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无效。

《学籍管理使用办法[收集3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点击下载文档

Copyright©2018-2022 名站合同范文大全500 wangzhi500.com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943号-1

声明:本网站中的作品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反馈给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