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使用管理办法 『范文1』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无线上网卡管理工作,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凡属公司所有的无线上网卡,都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职责
1.信息管理中心为公司无线上网卡的管理部门。
2.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无线上网卡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三、配备范围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
四、配备及借用原则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部部门长审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可申请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
五、无线上网卡的借用,归还,上交,损坏及赔偿规定
(1) 无线上网卡借用:借用人需提前告知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并遵照无线上网卡借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公司信息管理中心领取。
(2) 无线上网卡的归还:借用人借用无线上网卡借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备用卡数量有限,如遇到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的情况,应及时到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无线上网卡续借手续,保证公司本部无线上网卡的正常调配。
(3) 无线上网卡的损坏:用户借用无线上网卡前,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无线上网卡进行检查,完好借出。用户归还时,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硬卡及UIM卡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
a.硬卡的表面无污损,天线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b.UIM卡未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
c.信号正常,并能够拨号使用。经无线上网卡检验后,无出现上述异常即可正常回收。
(4) 无线上网卡损坏及赔偿措施:
a. 硬卡出现污损,无法辨认硬卡品牌及型号的,使用人需赔偿50元;
b. 硬卡天线出现损坏,能送外修理的,使用人需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c. 硬卡天线出现损坏,无法修理的,使用人需按照无线上网卡折旧后的残值进行赔偿;
d. UIM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无法正常使用的。在联通公司发生费用的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5) 无线上网卡的上交:无线上网卡使用人员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该人员需将无线上网卡送至信息管理中心,经查验,确认无损坏和欠费后,上交公司。
六、无线上网卡缴费说明
(1)公司本部各部门的使用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2)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借用期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3)借用无线上网卡超过借用期且未办理续借手续,超出借用期发生的费用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4)由于未遵照上述规定,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七、其他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wifi使用管理办法 『范文2』
为规范无线网络的使用,防止在无管理、无防护的状态下使用WIFI无线网络造成公司敏感信息泄露、重要数据损坏、网页劫持、电脑病毒感染、业务系统被非法控制等严重后果,保障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公司网络环境安全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无线用户入网申请登记程序
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无线网络接入服务,应统一向公司网络部提交申请,申请可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人或部门需填写附件《无线入网申请登记表格》内容并通过OA提交给公司网络部登记汇总上报后,统一由网络部负责开通服务。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如需无线网络设备等必须事先与网络部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个人手机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由网络部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惩处。
二、无线网络密码管理
无线网络密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设定,统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管理和设置。如密码变更,需由公司网络部负责修改并通知相关使用人员。
三、处罚规定
第一条 对于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秘密信息的
个人,作X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对于在公司网上散布病毒的、淫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或政治性评论内容的个人,作X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 对于私自设立BBS, 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等各种形式网络服务的责任人,作X处理;
第四条对于由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责任人,视其情节严重处以。
第五条 对于私自更改网络结构,私自设置DNS, WINS等服务的责任人,处以。
第六条 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挂任何应用系统。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