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管理办法 『范文1』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
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
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二)会议次数及方法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
(三)会前准备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
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机关党委。
基层党员管理办法 『范文2』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党章》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经常不断地教育和培养各条战线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明确此项工作的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简称十六字方针。
(1)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降低标准,更不得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结构。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要注意使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结构包括改善年龄、文化结构和职业分布。
(4)慎重发展。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有了入党要求,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党组织要坚持逐个培养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和党委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在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过程中,要防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的现象发生。
(2)科学规划原则。依据组织建设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发展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一次,党委半年研究调整一次。
(3)责任追究原则。对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把队伍带少了、带老了、带丢了,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违规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追究责任。
(4)总量控制原则。发展党员要适当控制数量,切实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全县的发展总量科学规划本单位的发展数量,既不搞关门主义,又不搞突击发展,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点原则。发展的重点就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农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要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加大发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点为由,忽视其他行业和阶层,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议的原则。发展党员是集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一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它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研究、部署、落实,而不是集中发展、突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