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课通知书 『范文15』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区、市)教育局,气象局:
为落实《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粤府令〔20__〕105号)中有关“预警信号生效后学校停课”的规定,提升教育、气象部门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部署停课工作联动水平,省教育厅、省气象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明确停课标准
各级教育、气象部门明确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对应区域内(见附件)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停课。
本通知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统一考试安排。
二、加强提前通报
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向同级教育部门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特别报告”,告知预计将会在2小时后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正式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升级、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各级气象部门尽可能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三、拓宽发布渠道
各级气象部门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渠道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同级教育部门的停课通知。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校讯通等自有手段发布停课和复课通知。各级学校要提示学生和家长在可能出现气象灾害时段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多渠道密切留意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完善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合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上级教育和气象部门。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的研判,努力做到科学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制定台风暴雨停课应急预案,加强科普宣教,促使广大家长、学生形成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
各级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预警工作联系人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将联系方式汇总报送同级气象部门,纳入气象决策短信平台。双方于每年3月1日前对联系方式进行更新确认,确保我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预警工作高效运行。
特此通知。
停课通知书 『范文16』
根据省预报预警组预警信息,自12月23日起,我市将出现1天及以上极严重污染天气(雾霾停课通知书模板QI在400以上,部分时段可能达到500)。按照省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自12月24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
二、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三、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
四、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六、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七、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八、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xx年**月**日
停课通知书 『范文17』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石政办传〔20__〕14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以下统称学校)停课。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石家庄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石教〔20__〕171号)规定,落实如下要求:
全市各学校(完全寄宿制除外)临时停课,学生停止所有户外活动。停课期间,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生的学校也要全部停课,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完全寄宿制学校可以不停课,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由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要加强对体弱、心脏病、肺病等特异体质学生的管护。
停课期间,学校教职员工正常到校,对家中无人照顾和因其他原因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要组织其在教室上自习或在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所活动,教师要做好看护工作,但不得授课。
待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解除后,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因临时停课耽误的课程,由各学校自行调整计划安排。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抽查。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x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