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的通知书 『范文12』
xx有限公司:
我局于20xx年6月24日至25日,组织邀请专家对你司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经检查,对你司存在的问题形成专家意见《晋江市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现场存在问题汇总》(以下称"汇总")。现将"汇总"发给你司,请你司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以20xx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我局,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具体原因。
附件:《晋江市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现场存在问题汇总》
xx市政园林局
20xx年5月31日
整改的通知书 『范文13』
_县__饲料厂:
由于你厂地处居民区的居住密集区,属环境敏感地段,周边居民对你厂噪声扰民、污水不能达标排放、气味难闻、锅炉烟尘造成污染等环境问题反映强烈,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向县政府及环保局反映和投诉。
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中设备运转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2、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3、糖化饲料生产中产生恶臭气体,属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锅炉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烟尘对大气环境造成较严重污染。
5、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不符合清洁生产政策要求。
你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_年8月31日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对厂房设隔音板,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对露天设备和作业环节进行封闭,使噪声达到国家规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类标准:昼间不得超过55dB,夜间不得超过45dB;
2、必须上污水处理设施(如:厌氧生物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对厂房进一步封闭,避免恶臭气体散发到周围环境中;
4、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脱硫设备,或更换为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型锅炉。
地址:县党政办公楼__室
联系电话:45__17
执行人员签字:
_县环境保护局
201_年_月_日
整改的通知书 『范文14』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局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日在________发现你(单位)销售的_________产品上标注了“包装专利,仿者必究”。经核查,该产品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专利,专利号为:20_30141874.5,其专利权已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你(单位)的________行为,已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停止________,立即改正,限期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消除上述专利标记,未消除上述专利标记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
如你(单位)不服,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向乌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市知识产权局(盖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