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委托合同范文一
确立设计委托合同书单位:
甲方: 乙方: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建筑外观装饰、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项目建筑平面面积合计约 平方米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斟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参照双方协商设计内容十二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整。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设计费20%,计人民币
2.平面图交付时,付设计费25%,计人民币
3.效果图交付时,付设计费25%,计人民币
4.施工图交付时,付设计费25%,计人民币元整;
5.该工程装修完工后,结清设计费尾款5%,计人民币(预计装修工程时间6个月,若工程在6个月后非因设计原因未完成,甲方都应付清设计费尾款)。
以上款项都应一次付清。乙方在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出具设计费收据,不出具发票。
若施工设计图己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以上各款项甲方也应一次付清。
由于此工程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承担所有差旅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并按每日迟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收取滞纳金。
六. 平面配置及初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工作日内完成(即应于 年 月 日交图)。
在设计过程中已由甲方认可定稿的方案,若甲方单方面再提出修改,应支付乙方更改方案补偿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
若非甲方原因,乙方有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若非甲方原因,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十五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己收的设计费。
七.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己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第五款规定)。
八. 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持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 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没收己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按总设计费的40%赔付乙方)。
十. 若甲乙双方未经过书面协商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方应向另一方赔偿毁约费用(按总设计费的40%赔付)。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设计内容:
1.建筑外观装饰工程方案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材质说明图)
2.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详细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大样图、剖面图、节点图、强弱电布局图、给排水布局图),若甲方要求增加效果图,则以每增加一张效果图付乙方效果图制作费人民币 元整
4.最终交付甲方设计成果文本一式二份,电子文件光盘一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3.室内外装饰效果图张,表现部分:
建筑设计委托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湖北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温泉谷(度假商务酒店、美食城、温泉综合楼)工程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 5.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说明:凡涉及到建筑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系统图或土建结构图、钢结构图、幕墙结构及其计算式,均由甲方另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来完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备注:为了保证乙方设计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须协调经营者参与到设计的全过程,及时为乙方提供其所需的涉及到经营方面的各种资料。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注:因受甲方工期影响,设计周期非常紧凑。方案设计阶段已安排正常与甲方沟通确认时间(两次)。超出进度安排的设计沟通、确认、及修改。时间相应延长。
第五条 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 柒拾捌万玖仟玖佰元(¥789,900元)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完成最后一阶段设计工作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3.本合同履行后,订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乙方方案设计的阶段 1.乙方提出装饰设计平面方案。
2.在平面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提出装饰设计立面手绘方案或重点空间效果图。
3.在立面手绘方案或重点空间效果图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始绘制主要空间效果图。
4.在主要空间效果图经甲方签字确定后,乙方开始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并绘制装饰施工图。
5.乙方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合同约定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或方案确认时间影响乙方的工作进度时,乙方有权按第四条规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顺延。
2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须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甲方授权委托人:(一) 及(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装饰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 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并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
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参与图纸汇审工作,并根据汇审结果负责对不超出合同委托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或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在六个月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须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取金额及方式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2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第九条 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现场进行设计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为双方协商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对本合同条款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中部分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修改或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施工图纸份数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规定的份数(捌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涉及到的建筑装饰材料、室内装饰用品、家具、灯具及配饰应注明其规格、型号。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须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设计委托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所需的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签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的办公楼装饰设计,实用面积合计 2560 m2及草坪规划设计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
二、乙方接受委托书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平面图(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测),并结合甲方所提供的意见办理如下事宜:
1、提出平面布置方案。
2、平面布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乙方绘出平面图、吊顶图、电路图、立面图、家具图及相关剖面节点图。
3、提供工程中所需要的详图,并配效果图一张。
4、负责解释图纸。
5、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6、乙方负责提供A3设计图一套,若需再提供设计图纸,按工本费A3(100元/套),A4(50元/套)。
三、室内设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38400 元整。设计费收取标准(按实用面积): 15 元/ m2。草坪规划设计1项 5000 元。(不含税收)总计设计费 43400 元整。
四、设计费的付款方式:
1、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后即签约。签约时,预付设计费50% 元整。
2、乙方交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整套设计图纸时,甲方一次性付清设计费余额。
五、平面布置方案图应于签约后 6 天内交付给甲方。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甲方确认后 20 日内完成并交付给甲方。
六、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所完成部分的设计费用。
七,甲方对整体设计确认后,需再行修改方案的,甲方应付修改部分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的版权为甲方拥有,只供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的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或作其它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的其它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保留收取转让费之权力,转让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系指设计委托,若需委托施工另行签定工程施工合同,若需委托监理时,另签定监理委托合同书。
十、甲方在收到设计方案的全部图纸时,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它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果某一项经双方协商无效时,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实施。
十二、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