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兰香小学
乙方:
根据学校聘用炊事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使用合同。
第一条 使用合同期限
本使用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 27日至20xx年2月27日
第二条 使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学校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我校炊事员,在使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学校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二)、乙方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按规定就餐时间提前到校清理、打扫伙房卫生,并对餐具进行定期消毒,要保证伙房内干净卫生。
(三)、热爱学生,不训斥学生,否则,造成不良影响者责任自负。
(四)、乙方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做饭,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要努力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营养的质量。
(五)、乙方要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并根据用餐人数,提前分餐。要保证在校学生的开水供应。
(六)、乙方要注意个人卫生,做饭时要穿着干净、整齐,身着工作服,上厕所或干脏活后要用肥皂洗手。
(七)、乙方要服从学校领导和管理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自行购买餐具、调味品和蔬菜、面粉。要履行节约意识,避免饭菜、水电以及煤的浪费,要根据就餐人数适量做饭,严禁无人开灯、无用生火、开换气扇。
(八)、乙方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将饭菜备好,确保按时吃饭。
(九)、 乙方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和重大疾病。有传染疾病和其他影响健康的重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要如实向学校申报,知情不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后果自负。
(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用煤、用火,保护好自己。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急性病和其他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在下班期间要锁好伙房门并有管理好餐具、灶具的义务,对由乙方本人因疏忽大意,未及时锁门、灭火、断电、断水所引起的盗窃、失火等损失,由乙方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十二)、乙方因病请假必须自找工作人员,费用自理。
(十三)、负责加工食品、烧水、做早餐、午餐、晚餐、如遇双休日学生补课或外来客伙也要做饭,特别是要随时给上级检查人员做饭。如遇特殊情况管理员安排的必须按时做饭。
(十四)、自办健康证,费用学校支付。
(十五)、炊事员与师生之间和睦相处。
(十六)、炊事员不准在校停放车辆,存放贵重物品,丢失后果自负,注意自身安全,自己出现不安全事故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何责任。出现疾病,乙方马上自行离校回家,甲方只支付本月工资。
第三条、 工作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每月工资只付20xx元,在没有任何其他费用。
(二)、乙方若出现生饭、因饭菜清洗不净或操作不规范引起的食物中毒、严重延误开饭时间(半个小时),或服不从管理或在上级检查中若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当天日工资。
(三)确实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做饭,工资按天计算,每天付67元。(也就是做几天饭,算几天)
第四条 使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使用期间乙方违反学校规定,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使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合同,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使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完成工作任务有困难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不需要再继续聘用临时炊事员,合同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需要,愿意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续聘,可以续聘,续聘必需重新签定合同。
(一)、炊事员要坚持住校,协同值周人员看管双休日和节假日学校门户。双修日 、假期看门生活自理,同样发给每月工资。
(二)、炊事员有传染病、其他重大疾病等隐瞒学校,学校收回本月工资,自行离开,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三)、炊事员如不想做饭,要提前一月向学校管理员打招呼,待人员叫好后方可离校。如不提前打招呼,随即离岗,欠余工资一概不发。 十四、炊事员有权拒绝或使用管理员购买的不合格食品。坚决不允许炊事员买食品等东西,如发现责任一切自负,并赔上学校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附则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3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兰香小学 负责人:
乙 方:
20xx年 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