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兰香小学
乙方:
根据学校聘用炊事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使用合同。
第一条 使用合同期限
本使用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 27日至20xx年2月27日
第二条 使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学校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我校炊事员,在使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学校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二)、乙方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按规定就餐时间提前到校清理、打扫伙房卫生,并对餐具进行定期消毒,要保证伙房内干净卫生。
(三)、热爱学生,不训斥学生,否则,造成不良影响者责任自负。
(四)、乙方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做饭,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要努力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营养的质量。
(五)、乙方要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并根据用餐人数,提前分餐。要保证在校学生的开水供应。
(六)、乙方要注意个人卫生,做饭时要穿着干净、整齐,身着工作服,上厕所或干脏活后要用肥皂洗手。
(七)、乙方要服从学校领导和管理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自行购买餐具、调味品和蔬菜、面粉。要履行节约意识,避免饭菜、水电以及煤的浪费,要根据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