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规定,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鉴于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对此乙方不持异议,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补偿要求或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办理或配合处理相关的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或配合处理的事宜,乙方应全力办理或配合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刻印、留存并使用乙方的签名章、私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乙方应全力配合。
3.如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履行职责需要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应予支持配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法定代表人义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本合同约定、甲方公司章程及附件、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或决定、甲方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严格按上述规定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乙方承诺对甲方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或进行任何损害甲方利益或声誉的活动。
2.乙方知悉并同意:自己不是甲方的实际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无权参与公司的利润和盈余分配(业绩提成除外)。同时甲方对外所享有的任何债权、所负的任何债务以及违法经营产生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但乙方有过错除外。
3.乙方需按照甲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其所授权的人)的要求,及时履职相关义务或提供配合。
4.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有按照甲方要求审阅、签署相关文件的义务。 5.乙方有配合提交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提供履职所需的一切资料、证明(如个人身份证件、社保参保信息、银行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保证上述资料、证明的真实性。
7. 乙方负有维护公司利益和名誉的忠实义务。乙方在没有公司股东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公司名义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任何文件、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在委托期间及委托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十二个月内,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不得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提供任何帮助或便利(否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预期可得收入补偿甲方损失,且乙方因此所得的收入全部归于甲方,如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终止本合同。 2.委托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甲方股东会作出决议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 4.因乙方个人原因无法履职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乙方作出有损甲方利益或名誉行为的(不论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乙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 因本条第1、2、3、4、5款原因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均同意不持任何异议并愿意配合终止手续,同时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补偿要求或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因本条第6、7款原因终止的,若甲方有产生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在委托期间及委托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的任何期限内,乙方应当对履职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所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规定需要保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或乙方被提前解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与甲方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载有前述信息资料的文本、磁盘U盘等计算机载体)返还甲方。
2.乙方同意在甲方委托期间所开发、创造、制作、完成的各种知识产权及其他成果均为职务成果,归甲方独自享有,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在没有甲方的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本条第1、2款所述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及甲方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全面善意地履行合同。
2.乙方若有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均知悉并同意:本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