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书范文一
编号:
甲方(卖方):淅川县福森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楼盘名称:福森金蓝湾 身份证号: 电 话:0377---69586666 69589999 联系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 期 区 号, 号车位,面积约为 ㎡,用途为车位;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 元/个,(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 5日内采取 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地 址:淅川县二桥西福森金蓝湾 联系地址: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 专项维修资金;
(2) 契税;
(3) 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车位买卖合同书范文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 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 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 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 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 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