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书范文一
编号:
甲方(卖方):淅川县福森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楼盘名称:福森金蓝湾 身份证号: 电 话:0377---69586666 69589999 联系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 期 区 号, 号车位,面积约为 ㎡,用途为车位;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 元/个,(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 5日内采取 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