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加工合同范文一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八、其他: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钢结构工程委托乙方加工制作为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信守。
一、工程名称:钢结构车间
二、加工形式:包工包料
三、加工范围:钢柱、钢梁、天车梁、C钢。所有构件刷灰防锈漆一遍。(以图纸为依据)
四、工程总造价整 (小写 元)开票方式含税。详细数据见报价单。
五、工程质量:根据甲方提供数据及设计方案,乙方制图,甲方审定签字认可,本工程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乙方厂内验收。一切数量尺寸均以图纸为准。
六、双方责任:乙方按甲方提供各种数据及部件加工生产不包括运输及其它有关事项,如甲方提出特殊要求,乙方按实际造价收费。
七、加工期限:
八、结算方式:工 程 预付款为 元 整(小写 元),作为定金用于开工费用,余款 元整(小写 元),由本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提货时一次付清。本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以验收合格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双方纠纷:如双方发生纠纷意见,由河北省张家口市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年月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钢结构构件加工制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委 托 方: 。
4. 预估构件重量: 。
5. 工程内容:
第三条:合同范围及签定合同依据
1. 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
2. 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补充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
第四条:生产(加工)工作内容
1. 主钢构: 。
2. 主钢构除锈处理方式: 抛丸除锈 。
3. 防锈底漆涂装要求: 。
4. 乙方负责免费装车,甲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交生产(加工)用施工图纸 套。
2.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款方式支付加工费、材料费。
3. 甲方代表有权监督加工的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时提交加工产品,并经甲方在车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2. 按国家现行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xx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生产。
第七条:加工费及付款方式、时间
1. 本生产人工费单价为: 元/吨 。
2. 材料费单价:本结构原材料按购买时双方核定的市场价格计价。
3. 工程款支付:预付材料款70%计 元(大写: 元整 )。
4. 提构件时付清本批钢构件30%的余款。
5. 重量结算:按理论重量结算;材料损耗按4%计算(损耗不计入加工
6. 如图纸变更或委托方要求变更,需另追加费用,计费标准按1、2条进行。
第八条:生产(加工)期限
1. 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全部图纸及材料款到帐后第二天起计算工期。
2. 工期: 天。
3. 工厂存放期:构件完工之日起免费在厂内存放7天,超出7天每天按产品总价款的5‰收取场地占用费。
4.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加工)产品开工日期及产品交验日期则相应顺延或另外商定:
1)由于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影响时;
2)由于甲方的原因影响生产(加工)进度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施工图纸要求时,应由承包方无偿返工或重新提供产品。
2. 由于委托方提供的图纸不十分正规,在承包方开始生产后仍在修改设计,由此造成的损失委托方应给予承包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工期顺延。
第十条:其它
1. 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厂后,由于运输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影响了质量,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2.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只对甲方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再与第三方发生业务关系,甲方只对乙方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受第三方的影响。
第十一条:附则
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问题,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各执二份。
3. 双方代表签章后,合同生效。
委托方: 承包方:
承办人: 承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