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外包合同范文1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将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三、委托方法
根据绿化实际发生工作量。实行清工承包。
四、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具体参照绿化养护全年工作计划和乔木、灌木、草坪养护标准。所有内容并不包括自然因素及不可抗拒等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损失。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农药、化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季节性草籽(4月、9月两次)以及乔、灌木补种或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组织承担。
4、养护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6、甲方在本项目如遇突击性工作时,乙方应予以支持、配合,如超出绿化养护范围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费用。如因乙方故意拖延或妨碍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7、如发生乔木、灌木、草皮有枯死的现象,乙方应立即按枯死的品种及时补种,因养护不当造成大量枯死无法修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五、绿化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合理派驻人员根据养护计划开展养护工作,确保现场绿化的观赏价值。
2、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一年养护经费约壹万五仟元整¥:15000元,承包方式为清工承包,每工(8小时)按200元计算。
3、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按每月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在次月15日前支付。
4、如乙方未及时施肥,治虫和施草籽而造成植物死亡的,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甲、乙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评估、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甲方应责成服务中心配合养护作业提供方便的义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估、考核应公正、公平、公开,存在争议可提请第三方鉴定的权利。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专业化及合理性建议的义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无故增加工作量。
3、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养护经费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导致工作无法继续开展,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附则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九、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养护外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绿化服务。为规范双方的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 乙方承包甲方所管理的 的绿化服务业务。
二、 承包方法: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偿提供绿化使用的水电,并提供贮物室、办公室各一间供乙方放置绿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绿化,对破坏小区绿化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绿化养护工作需求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养护工作;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引导乙方按照标书、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6.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数量及工作质量。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各项作业标准,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为小区提供专业绿化服务,并严格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小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人数(4-11月现场人数不低于 人,12-3月,现场人数不低于 人,为了保证现场的品质,必要时乙方须增派人手),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绿化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A、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B、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的非残疾人士;
C、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人员流动或其他原因,需调换或新招员工的,在员工进场之前,需知会甲方,并由甲方面试合格方可进场;
D、乙方进场工作人员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服务中心备案;
E、乙方工作人员进场前需购买团体意外险,并将保单交服务中心备案。
3.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月绿化养护常用机械设备总清单、员工绿化用具和用品配备清单,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乙方配置绿化养护常用机械设备总清单、员工绿化用具和用品配备清单至少应满足附件三的要求,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每月28日之前,根据当月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绿化作业计划,每月10日前,乙方根据甲方月度评估报告结果,针对评估报告内容提交整改计划,经双方确认。同时将整改结果纳入次月评估中予以体现。
5、.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员工轮休表。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调休或临时请假的,需提前一天知会甲方。否则,将按缺岗处理;
5.每月若有对乙方的有效投诉(特别是绿化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可在当月绿化服务费中扣除1%—10%的绿化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绿化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项目现场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7.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养护过程中若有苗木因乙方养护不当死亡,则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种并保证成活(否则甲方有权从每月的服务费用中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扣款);
9.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加盖乙方公章),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绿化时,不得翻阅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阅;
1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其员工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绿化外的其他服务,不得介绍他人为甲方客户提供其他服务,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经允许的行为;
12乙方积极听取甲方对小区绿化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4.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向顾客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或取消分承包方资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本小区内受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须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有义务参与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五、服务范围及频率等见附件。
六、工作人数安排、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安排人员共 人开始进驻甲方现场(不含前期增派人手),合同期内,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有旷工、人员补充不及时等等不足规定人数的,甲方有权按每人每天壹佰元整(¥ 100元/人·天)的比例在乙方当月的绿化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比例费用;
2.乙方人员服务时间如下(请各项目根据项目要求对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需正式告知甲方并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3.乙方负责日常绿化服务,至少满足以下内容:
A.禁止将绿化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存放在垃圾中转站以外;
B. 有噪音的机械在小区内的作业时间应避开小区业主的上班前、后的休息时间(具体为前一天19:00至第二天8:00)以及节假日。
C. 制订严格、科学的绿化养护、消杀的方案方法,避免在此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消杀方法须经甲方确认;
D. 乙方所使用的设备及消杀中使用一些毒性和各种可燃性清洁剂,按要求存放在固定区域。做好相关标识、标签,并向甲方报告存放品种、数量,甲方有权随时检查;
E.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使用相关规定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药品和器械;
F. 乙方绿化服务后产生的废水不可倒入雨水井内,只能倒入污水井中。
4.除非双方另行议定,乙方派出的绿化服务人员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服务;
5.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等事项参见双方所签订的合同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6、在绿化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a) 绿化使用的水管如果有破损的,必须用胶布或扎带包好,水管接口处必须扎紧,保证没有漏水现象。暂停作业时必须关好水阀门,严格杜绝水管放于地上放任自流,各种接口必须保证没有漏水现象。
b) 用水必须先征得项目经理和环境甲方监控管理员的同意。当用水量较大时,必须填写用水申请单。特殊情况必须用水冲洗时也应及时知会并征得环境监控管理员同意。
七、合同金额:
本物业绿化服务费用为: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红线内:¥ 元,大写: 。(每月¥: 元,面积 ㎡,单价 元/㎡/年;红线外:¥ 元,大写: 。(每月¥: 元,面积 ㎡,单价 元/㎡/。。
八、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绿化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户行: ; 银行帐号: 。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
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生效之日后前三个月为承包试用期,在此期间内因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合约,甲方将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但此时间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需赔偿甲方损失相等于一个月绿化服务费用之金额。
3.除上述第2条所述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需赔偿对方损失相等于一个月绿化服务费用之金额。唯如下情况发生,则对应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之乙方责任,影响小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人力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2)甲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服务费用;
(3)若连续两次发现有提供假发票的行为;
(4)若乙方所承包之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达标,或因服务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如发生该情形,当月承包费用全额扣除。
4.甲方每月评审主要以日检与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不合格包括轻微和严重不合格,各类不合格的最高限度如下: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 个。每季度累计达到 个轻微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合同;
5.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绿化用品,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予以有关罚款(日常绿化服务质量除外)。
6.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他形式的馈赠。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追究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7.甲方员工收取任何款项,须出示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款收据”,否则甲方一律不予承认。
十、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服务范围扩大/减少或工作增加/减少,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协商议定;
2.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使用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在工作期间内通信状态良好。
3.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之外,每月免费提供10小时/人的工作量供甲方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动安排使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 页,双方各持二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及其附件为准)、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同为合同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养护外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国瑞城小区 绿化养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绿化养护概况
1、名称:绿化养护。
2、地点:
3、绿化养护范围:。 现有绿化总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清工,包修剪、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及苗木增值 补植 死亡补种工作、包通过验收、包绿化用机械设备、工具及用品等。
第三条 养护要求
一、绿化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二、树林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树林缺株在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三、绿篱生长造型正常,叶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枝,有虫株率在10%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修剪及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5%以下;
四、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第四条 合作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讨是否续约。如不续约,乙方应在期满时将本合同绿化养护范围按合同标准和要求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养护验收
1、每月日由双方代表按平时巡查记录汇总成月度绿化养护验收表,绿化养护质量根据当月养护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甲方根据附件《月度绿化养护质量验收表》的评定结果及乙方的人员出勤情况支付乙方当月的绿化养护费。
第六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日综合单价元/工日结算。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工日同样按元/工日结算。
2、每月日前甲方根据《月度绿化养护质量验收表》的评定结果及乙方的人员出勤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提供绿化养护所需的场地、水源及工具房一间。
2、甲方指派1名工作人员为绿化主管,负责乙方驻场人员日常管理。
3、按时支付乙方绿化管理的养护费。
4、负责绿化农药、化肥、苗木等物品的采购。
5、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宿舍,乙方自行安装电表,水费每人每月15元,次月5日前向甲方一并缴纳相关费用。
(二)乙方义务
1、负责本合同要求的园林绿地的草地、乔、灌木的日常养护、管理。
2、制定《20xx年度园林养护计划》,并按照甲方审核后的计划实施。
2、乙方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派驻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应保证现场人员为同意。如乙方人员达不到甲方工作要求,乙方需在甲方提出后三日内更换。
3、绿化工人应统一服装,劳动工服、绿化机械设备、工具、用品及日常维修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5、绿化养护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两日内整改完毕。
6、因乙方养护不善导致植物死亡或损坏的,乙方应在天内补种或挽救,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8、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
9、乙方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保、劳动合同等人事相关事宜,如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绿化养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甲方各类活动的开展。
第八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实行,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条款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