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实习报告 『范文1』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
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
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优秀实习报告 『范文2』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带着这样的目标和骄傲,我开始了我的教师实习之旅,近50天的时间,教学理论一点点转化为教学实践,模拟教学变为真正面对面的教学,尽管生涩、但在慢慢的成熟之中,让我的实习生化充满未知、惊喜、快乐当然也少不了有挫折和困难。
我实习的班级是高中三年级36班,这是一批相对特殊的学生、向往大学、充满好奇、面对高考、倍感渺小、总归是十七八岁的年纪,没有深沉,洋溢着青春的活力。记得8月16号刚到教室,经过指导老师梁朝老师的介绍,他们便报以热情的掌声以示欢迎,课间休息便“小付老师好”“学姐好”的声音不绝于耳,从这时起,我开始了角色转换。
刚开始实习,我的主要任务是听课,听梁朝老师讲课,再回顾我的任课老师的授课方式,我从中吸取了许多经验,发现了每个老师都会有不同的教学风格,或许这就是教无定论的真正含义。我深深佩服老师在课堂上的应对自如,他通过讲述他身边的故事和例子,加上幽默风趣的语言,虽然没有多媒体的帮衬,但课堂气氛依然活跃。
在听课过程中,我深感,教学是一门艺术,课堂语言是这种艺术的传达方式。听课的过程,是积累经验的过程。在了解教学流程的同时,也应注意教学方式和组织教学能力的积累。听了一周的课后,我开始走上讲台,上的前几堂课是利用自习课的时间讲解《基础训练》,开始慢慢适应课堂气场。由于经验不够,应变能力不强,这几堂课纯粹是灌输知识,毫无艺术感。
认识了自己的不足,听课就有了针对性,可是当我上第一堂真正意义上的语文课时,还是出现了“上课重点不突出”、“讲课顺序不清楚”等问题。这时,指导老师要求我多听课。并且为我指出了教案的不足以及上课的缺点,他没有丝毫的.架子,更多的是朋友的亲切交谈。
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听课和实践,我开始有了一些进步。这时指导老师给了我多次机会,从古代文言文到现代文艺学论文,分不同层面锻炼和培养我的授课能力。
在上课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困难。如课堂秩序、学生不配合。正是这些小小的挫折,让我__越勇,更让我懂得,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就要想方设法创设__和谐的教学气氛,在教学活动中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而且教师要把自己当成活动中的一员、学生们的良师益友。
俗话说:“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对于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自学能力,能够独立思考的高三学生,我的体会是要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将他们的学习兴趣利用起来,使他们在快乐中学习。我采用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启发式教学,适当列出提纲,设置思考题,加以点拨。由此而来,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始发挥作用,由“要我学”的教学方式转化为了“我要学”的学习方式。让这群面对高考压力的高三学生学的轻松快乐。
批改作业,纠正学生的错误,弥补其中的不足,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作文的批改,更是认真严格。在批改之后,我都会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写上激励的评语,并且强调改正缺点的重要性,并根据各个学生的情况加以勉励之、开导之。我的指导思想是不不断给学生纠正错误,完善缺点的机会,身为教育工作者,必须要用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去爱护每一个学生。
整个实习期间,我觉得班主任的工作最让我难以忘怀。高三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和逻辑,遇到问题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解决办法。他们已经不喜欢老师牵着他们走,也不喜欢老师完全教他们怎么做。由于我年纪和他们差距不大,他们都很愿意和我讨论问题。这时我就以朋友的角色与之倾心交谈,适当的给他们建议。将他们的内心世界作为我的平台,将心比心,他们也就会报以我同等的尊重。
这次实习体验使我受益颇多,也对自己做了一场绝好的检验。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基础知识要扎实,知识面要宽广,平时要做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