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个人工作总结↘多篇↙(8)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5日    一键复制全文

乡镇民政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21』

  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2020xx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xx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乡镇民政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22』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

  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7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

  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决策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原因查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乡镇民政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23』

  20_年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瓮安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努力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现将20_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各项救助制度化,社会救助体系逐渐完善

  1、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实现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县人民政府行文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核调整工作的通知》,强化“民主评困”,各村、组召开民主评困会议,低保对象的纳进观纳出由群众说了算,村民组、村委会、乡镇进行了“三关”公示,确定农村低保对象3.8万人,一、二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068万元,并在第二季度将农村低保金打入财政的“一卡通”存折。

  2、巩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季审核;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目前保障对象有3328户6108人,比20_年增加了71户107人,每月20-25日为城市低保金定时发放时间,1-6月份通过专用存折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87万元。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修定了《瓮安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格程序,简化手续,合理确定救助标准, 1

  由医中救助扩大到与医前、医后相结合的救助制。,今年以来共划拨城乡医疗救助金248万元给各乡镇,已救助8878人次。为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老职工2656人缴纳“参合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744人100%纳入供养范围。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县纳入危房改造的五保户的100户(其中集中建房80户、分散20户)。

  5、救灾救济工作力度加大。一是按要求完善了县、乡、

  村三级《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灾情信息会商、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救灾措施到位,今年以来已发放救济大米28万公斤,救济4037户,9318人次。二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救灾物资储备保持10万元以上,明确规定按季核对救灾物资、帐,做到帐物相符。三是规范临时救助工作,修定了《瓮安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特殊因难的给予阶段性的生活救助,特别关注返乡目前已发放临时救助金40万元,救助2510人次。四是坚持

  “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方针,规范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对流浪生活无着的250人次发放救助金

  1.5万元。

  (二)按政策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1,确定20_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户口的每户2520

  元,城镇户口每户300元,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达到上级规定标准,年定补每人2600元,对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人员按1290元/年.人的标准发放生活费。从今年起将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半年兑现一次。

  2、根据省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我县加大了落实的力度,对全县的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共计60万元。

  3、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杜绝无序上访。

  4、20_年度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28名,符合安置条件的有24名(其中:垂直系统退役士兵5名、城镇户口退役士兵17名、农村户口因公八级伤残军人1名、十年以上转业士官1名),按相关政策实行自谋职业有偿转移安置17名,积极为2名进行工作安置的退役士兵联系单位落实安排工作进行安置,并清理安置遗留问题上报县政府进行处理。

  (三)撤并村工作

  为依法做好全县的撤并村工作,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依法进行撤并村的工作意见》,对全县的撤并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县撤并村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县247个村撤并为89个村。

  (四)优化民政工作公共服务

  一是在县乡两级设政务公开栏,对各种定补、抚恤、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定期不定期公开,县局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增加了民政工作透明度;二是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严格婚姻登记办理程序。调整婚姻登记点布局,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登记,20_年以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287对,离婚登记256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7个;三是与周边县签定边界协议,完成联合检查工作。对县城区域的33条路,11条街、26条巷分别设置安装地名标示56块、22块、35块;四是组织老年人78人参加观光旅游活动,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98个;五是正确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好省、州、县转办信件18件。

  对来访咨询群众作好耐心细致的解说工作,对暂时不能办理的分别作好记录,限时解答或办理;六是规范福利彩票管理,公开召考了一名彩票管理员;六是县精神病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医疗队伍建设,极积医治精神病人,减轻病人家庭痛苦;县社会福利院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对入住五保供养人员的服务,保持爱老、敬老窗口单位形象;塔坡烈士陵园管理所加大资金投入,对景观亭、公共厕所等进行了维修,为人们瞻仰、缅怀英烈提供了整洁优美的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理论联系实际、突显特色。围绕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局党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学习实践活动以“为民解困、为构建和谐瓮安作贡献”为主题,以“以人为本、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为活动载体,主要加强各项为民、惠民、便民措施的制定、完善和落实。

  (二)抓住主线,突出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切实保障城乡因难群众、孤老残幼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如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以落实。

  (三)抓队伍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民政干部管钱管物,民政的款物是高压线,年初,县局与各乡镇社会事务办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建立廉洁公正的民政干部队伍。各种款物的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四)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县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加强学习、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与干部职工签订岗位目标工作责任书,财务报销实行联签责任

  制。修定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应急救灾工作预案》、《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民政工作规范要求》等系列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五)加强民政工作的宣传。上半年共编发民政简报信息31期,在《瓮安时讯》等刊载民政信息10余篇。起到了宣传民政工作的作用。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审核调整,8月底前完成;

  (二)指导各撤并村后的新村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规范新村的村务和政务公开;

  (三)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加快五保户集中和分散建房;

  (四)实施对门楼牌的安装工作;

  (五)及时兑现各项优待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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