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度工作总结精选➋➏篇(9)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一键复制全文

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24』

  市人民政府:

  20xx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餐饮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行政监管潜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局坚持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高度,强化食品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打假治劣工作。20xx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5200人次、检查3287家次,共办结案件122件,罚没款118余万元,其中重大处罚决定备案6件。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电话运作状况良好,共受理投诉举报167起均已办结。共办理行政许可2399件,药械各类许可785件、执业药师注册193人次,餐饮服务许可1421件。全年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和群众零投诉,按时办结率100%,实现了无超时办结件和群众零投诉目标。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44条,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局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相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岭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状况,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全市食品药品流通秩序稳定可控,全年无食品药品安全等级事故。

  二、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确保依法行政到位

  1、健全决策制度。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职责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职责人的局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推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三会”会议议题预告制度,实行重大复杂案件统一提交案审委员会群众讨论决定。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透过民情恳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过程中的合法、合理和科学性论证,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2、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三书二报告”制度,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稽查办案、日常监管等主要业务流程,实现对业务工作的全程监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健全行政执法职责制考核办法,定期对执法职责制和案卷评查等执行状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监管人员依法履职状况,半年一次组织行政监察,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发出监察推荐书;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察,透过通报、整改等系列制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与市检察院共同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获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单位称号。建立全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一门受理、即时转办,分门处置、按时回复”的工作运行机制。20xx年共印发局依法行政工作监察通报3期,对发现的工作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由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党代表参与的“我执法、你参与”活动7次。全年无接到投诉和发现执法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3、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证资格和验审的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礼貌执法。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经清理确定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有174项,其中常用63项、十分用108项,承接3项。市场监管局职责清单部门职责15大项,理清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8大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2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编制了权力规范运行与监督制约程序。按照“程序最简、运行最快、差错最少、服务”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归并职能、充分授权,落实行政审批“一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一科室审批、一条龙服务”工作举措,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照再提速50%的目标,实现了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台州市内单独最短或并列最短的目标。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对4件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了3件,1件宣传失效。注重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完善和办案程序的规范工作。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台州市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

  (二)勤练内功,提升依法行政保障

  1、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成立了餐饮消费、药妆生产、药妆流通、医疗器械、稽查、法制等专业化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经验丰富同志在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中的“传帮带”作用,邀请市法制办领导对全局同志行政执法实务进行培训,加强对新办案人员的引领和培训,确保工作不“断层”、人员能“接力”。完善稽查办案方式方法,实施监管稽查全员办案工作制度,提高监管稽查全体人员的办案潜力,实现“科室资源整合、人员队伍稳定、业务素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目标。

  2、加强案卷质量把关。建立健全案件审核流程,实行稽查、办案、审查三分离的承办模式,科室负责人、法制人员以及分管局长严格把好案件审理、审查、审批三道关口,使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考评”制度,法制人员加强案卷审核把关,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执法实务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内部案件评审,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执法文书等方面潜力和水平。

  3、加强监管机制创新。健全“以块状监管为主、条块监管结合”的综合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片区制”监管模式,树立“大稽查”理念,依托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药品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实施“明厨亮灶”管理模式,透过电子监控设施向消费者公开餐饮单位厨房实时动态。至今,全市有113家餐饮单位纳入“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厨房技术改造覆盖率在95%以上,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率达90%,纠正不规范操作事件67起,真正实现餐饮监管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倒逼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管。8月22日,台州市餐饮服务智慧监管现场推进会在我市举行。

  (三)主动作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1、规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资料、程序和方式,根据《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对食品药品监管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保密之外,一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局政务网站专门开设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党务公开专栏,做到网站界面清晰、专栏醒目、公开及时、资料翔实、格式规范,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阳光、规范运行。

  2、拓宽载体建设。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政务网站为主的主阵地上,用心拓宽信息传播渠道,透过温岭电视台、温岭日报、温岭新闻网食品药品专栏、局政务微博等载体,用心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力量,及时报道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全年在省局及以上网络媒体发表信息75篇,中国台州网等地市级网络媒体发表信息152篇,制作“食品安全绿色行”电视专题报道28期,有力促进了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深化公开质量。在健全组织领导和相关审核制度基础上,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按规定全面公开党务、政务的基础上,加大老百姓关注高的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局财政预算和执行状况的公示资料力度,确保信息质量。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局财政预算执行状况在局网站显要位置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状况均可在相关栏目查询。全年共公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12期、行政许可资料131期、食品安全检测信息24期,食品安全黑名单4期。

  (四)营造氛围,强化法制宣传力度

  年初,局里专门就法制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12。1”《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各种载体,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化公共药学服务,围绕“实用、普及、满意、服务”的原则,整合食品药学专家资源,依托市食品药品安全讲师团,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宣讲,全年完成宣讲350场次。创新公共药学服务载体,结合“万名药师进村居送服务”活动,组织一体化药学服务15场次。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资料丰富的示范建立和百日整治宣传活动,全市共悬挂横幅标语208条,张贴各类宣传画5900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到达“促监管、提意识、保健康”的多赢目标。

  我局的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实施纲要》和《公开条例》的高要求、高标准相比还有必须差距。我们将认真改正不足之处,用心探索科学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25』

  20xx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资料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应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资料,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持续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礼貌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潜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期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用心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用心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用心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资料,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一样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构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务必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用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透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十分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资料、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职责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职责,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带给法律意见推荐,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用心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带给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以推进公正礼貌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资料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贴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状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状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推荐书,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用心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状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明白”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潜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透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透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用心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26』

  20xx年,赣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资料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赣州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应对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资料,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持续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礼貌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潜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期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赣州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用心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用心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用心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赣州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资料,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一样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构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务必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用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透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十分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资料、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职责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职责,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赣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带给法律意见推荐,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用心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赣州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带给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以推进公正礼貌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资料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贴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状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状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推荐书,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用心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状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明白”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潜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透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透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用心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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