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工作个人总结范文 『范文27』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民政办在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促进我镇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农村低保:根据《霍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年初对我镇20xx年度农村低保家庭进行重新评议审核,并重点保障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孤儿及重病重残家庭,通过村级评议,最终评出农村低保对象498户1265人。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一卡式”发放,1—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55718元。
2、五保供养:一是加大我镇第一、第二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半年二院共投入维修资金25000余元,完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设施,确保入住老人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强基层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五保工作网络,努力使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有人管、有人问,20xx年初,我镇对331户五保老户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建立了五保户个人档案,按时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上半年共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198600元。
3、城乡医疗救助:20xx年民政部门为农村五保户代缴参合资金9930元,农村优抚对象代缴参合资金7800元,同时坚持医前、医中与医后救助相结合,1—6月份,共救助大病患者5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3170元,并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付,全额救助。
4、优抚工作:20xx年1—6月共发放各类优抚定补资金423327元,积极落实“双拥”政策,城乡义务兵实行统一优待,20xx年上报优抚对象54名,优抚金将在“八一”建军节前统一打卡发放你身上体现的那雷锋精神犹如一阵甘露,滋润了人们内心那片善的田地。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农村低保: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滤布为目标,确保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现像发生,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保障的弱势群体中。
2、五保供养: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基础建设,改善五保户老人的居住条件。
3、殡改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殡改方针,创新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走上正轨。
4、“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关爱功臣”“两节”慰问走访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民团结。切实帮助老复员军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解决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工作,为我县争创全拾双拥”模范县作出贡献。
乡镇民政工作个人总结范文 『范文28』
8月份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努力完成县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工作
1、民政资金发放。全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41户、413人,发放低保金98185元;城市低保3户、3人,发放资金1020元;农村特困14人,发放资金5600元;精退职工5人,发放资金20__元;困难残疾人补贴97人,发放资金7760元;重度残疾人补贴244人,发放资金14150元;特困群体生活费、护理费28人,发放资金3680元;发放优抚对象补助130477.6元。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民政资金全部实行银行直发,按月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共发放资金262872.6元。
2、救助对象人员变动及审核认定8月,XX镇民政救助对象中死亡人数为5人,其中高龄老人4人,重度残疾人1人,因生活好转退出低保对象1人。新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人。8月,由杨策副镇长带队对新申请低保的5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走访,按照低保要求逐户进行了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对象积极的为其办理手续,对尚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到位。
3、8月,迎接了省民政厅对我办的检查。民政办严格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做好了资金的发放、资料归档等工作,不扣留、挪用任何资金,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二、残疾人工作
1、人员变动情况
8月,残疾人死亡1人,新增残疾人1人。
2、日常工作
(1)按照县残联的工作安排,本月的工作重点是继续对残疾人量服系统的信息进行完善。一是完善好入户照片,做好印证资料,督促村残协委员对残疾人真正的关心到位,了解好他们的需求,并及时录入量服APP系统。
(2)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中残疾人大调度资料,我办对所有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所享受政策的情况进行了分类,配合各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对资料进行了完善,确保残疾人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其他工作
继续做好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8月,共接受群众来访50多人次,主要涉及民政资金的发放、困难救助、医疗救助、惠民殡葬等问题,接待做到能回答的就当面回答,不能回答的,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没有政策依据的给来访者解释清楚,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乡镇民政工作个人总结范文 『范文29』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
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7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
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决策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原因查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