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报告 『范文1』
一、审计报告的含义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具有以下特征:
1.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2.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3.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履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责任;
4.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审计意见的形成和审计报告的类型
(一)审计意见的形成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形成审计意见。
在得出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方面: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规定,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所有相关的审计证据,无论该证据与财务报表认定相互印证还是相互矛盾。
如果对重大的财务报表认定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尽可能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
2.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的规定,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构成重大错报。
在确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1)相对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而言,错报的金额和性质以及错报发生的特定环境;
(2)与以前期间相关的未更正错报对相关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3.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特别评价下列内容:
(1)财务报表是否充分披露了选择和运用的重要会计政策;
(2)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并适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
在考虑被审计单位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当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关注重要的事。重要事项包括重要项目的会计政策和行业惯例、重大和异常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新领域和缺乏权威性标准或共识的领域采用重要会计政策产生的影响、会计政策的变更等。
(3)管理层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4)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5)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财务报表所传递的信息的影响;
(6)财务报表使用的术语(包括每一财务报表的标题)是否适当。
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会计实务的质量,包括表明管理层的判断可能出现偏向的迹象。
管理层缺乏中立性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评价。缺乏中立性的迹象包括下列情形:
(1)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期间提请其注意的错报进行选择性更正。例如,如果更正某一错报将增加盈利,则对该错报予以更正,反之如果更正某一错报将减少盈利,则对该错报不予更正;
(2)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可能存在偏向。
★在得出某项会计估计是否合理的结论时,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本身并不构成错报。然而,这些迹象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评价。
4.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实现公允反映。
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实现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
(1)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
(2)财务报表(包括相关附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相关交易和事项。
5.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提及或说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只有财务报表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所涵盖的期间内有效)的所有要求,声明财务报表按照该编制基础编制才是恰当的。
在对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说明中使用不严密的修饰语或限定性的语言(如“财务报表实质上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是不恰当的,因为这可能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
在某些情况下,财务报表可能声明按照两个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如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在这种情况下,两个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都是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只有当财务报表分别符合每个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所有要求时,声明财务报表按照这两个编制基础编制才是恰当的。
(二)审计报告的类型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1.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含有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其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包含其他报告责任段,但不含有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被视为标准审计报告。
2.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 『范文2』
内部审计报告没有固定的项目要求。基本的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审计报告的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因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关于对xx公司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关于对xx公司(xx期间)经营(目标)结果的审计报告;关于对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关于对xx公司经理离任的审计报告;关于对xx公司问题的中期审计报告;关于对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对拟并购xx公司资产情况的审计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关于对xx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主送人
根据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不同而有区别:财务总监;主管总裁(经理);总审计师(审计总监);董事长;审计委员会等。
三、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
开宗明义:根据什么进行审计?本次审计要解决什么问题?审计何时间内、何范围内、何内容?审计工作人员及审计所耗时间。这里不能罗嗦,宜高度概括但不能缺项。
四、审计出的主要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
审计出的主要问题要根据重要性(金额大小、性质、影响程度等)原则,对问题进行排序。如:重大偏离审计目标的违法问题、违规问题、高风险问题、做假帐、上报虚假的财务报告、资产不实风险等。对所有问题都要先定性质后量化。如:虚增利润300万元;职务侵占公款300万元;现金短款300元;违反投资决策程序造成投资损失300万元;私设小金库300万元等等。然后逐项描述。基本要求是:让所有收到报告的人都能读懂问题的来龙去脉。
问题形成的原因可以单独写也可写在报告里,但一定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问题的原因应该明确界定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观原因的表现是:明知故犯;先犯后改、改了再犯;履查履犯。客观原因的表现是:业务流程中设为非控制重点环节;内部控制点制度空白;非常情况下发生;企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所有原因均应引申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五、被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就已经审计出的问题的整改行动及纠正措施
在审计期间(审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部门审计报告定稿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有实际纠正行动和结果的,应该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描述。肯定被审计对象对制度的维护和对审计问题的态度所做出的努力。这个信息应该通过审计报告传递到所有能读到审计报告的每位领导。
六、审计结论与审计评价
每份审计报告都要给出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这不仅是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的义务,也是体现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客观性、决策可参照性的必要前提。也是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目标之一。内部审计不参与经营,与经营者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必须确保独立性和权威性。
七、审计建议
国家审计这个位置是要写“审计意见”或“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的,内部审计无执法权,如无公司文件明确规定,则没必要写成“审计意见”。“审计建议”要具备可操作性,基本要求是能够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存在的前提是能够发现问题,内部审计的价值是如何解决已经发现了的问题,最低要求是同样的问题不能再在同一个管理中心或利润中心重复发生。
八、审计报告出具人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计组全体人员的名字;审计部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计经理的名字。这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区别。
九、审计报告出具日期
打印审计报告形成日期。
十、审计报告抄送人员和部门及报告总份数及存档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是要按公司规定发送很多既定的领导和部门的,在审计报告最后一页的页角,按规定写清楚抄送人员和部门及需存档案的份数及总发出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