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文1』
申请人:杨,男,汉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建材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徐。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x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x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应聘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x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x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申诉人:
20xx年6月26日
常见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文2』
申请人:李、男、汉族、x年3月1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xx村x组,身份证号码:系工亡职工之父,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大道号科技工业园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孙。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之子身亡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日,被申请人维修国道2线茂县石达关段桥梁灾后水毁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高兴林,招用申请人之子到该工程项目部工地上上班,从事勤杂工。申请人之子提供了劳动且是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受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的`劳动管理,同时被申请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资劳动报酬(见证据: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负责高兴林、张加洪、工友黄、谌能斌,证人:罗晓华)。申请人之子身前一直未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给申请人之子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2月10日9时30分,申请人之子与工友徐昌礼受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高兴林指派,乘其项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车去茂县县城(凤仪镇)购买工程施工作业工具电钻、烤火炉并给通勤车加油等工作。在履职途中,同工友徐昌礼二人与通勤小客车坠入岷江河中,两人同时溺水死亡。特申请人依法请求确认身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人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x5】12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人之子身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据此,申请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请请求、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认。
此致
申请人:李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