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格式 『范文9』
原告一:张,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原告二:李,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上列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肖,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被告二:赵,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人民币XX万元及从x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2、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万及从x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3、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万及自起诉日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一与原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因经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于x年年初向原告提出借款要求。考虑到原被告的朋友关系及被告夫妻的实际困难,原告夫妻先后借给被告夫妻5笔款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港币XX万元,具体如下:
x年X月X日,原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方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走支票,被告二对该支票予以签收;
x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万;
x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x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x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现金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一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得该支票,对该支票予以签收并签署了借款凭据。
x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x年X月X日借到的港币XX万元及利息,被告一于x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x年X月X日,原告二向被告二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x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和x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以及x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万元,被告二于x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原告夫妻与被告夫妻建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合同履行地系东莞市XX镇,原告夫妻屡次向被告夫妻追讨借款未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 月 日
起诉状格式 『范文10』
原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抚恤金5万余元;
2、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房屋补贴2万余元;
3、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无锡市新村号xx室房屋产权;
5、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即原告的母亲于x年3月21日死亡,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即原告的父亲于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已于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 日
相关知识
法定继承案件的几类常见法律问题
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认定为遗产?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以认定为遗产,主要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嘱一共有几种形式,哪种遗嘱的形式效力最大?
(一)遗嘱一共有如下5种形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二)遗嘱的效力
1、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代书遗嘱与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法定继承是我们生活中最主要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的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要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没有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我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是由法律规定具有强行性,任何人不得改变。
起诉状格式 『范文11』
原告:,男,汉族,x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x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0元,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xx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20xx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xx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20xx年 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20xx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