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6』
甲方: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承包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工程,甲乙双方就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甲方:指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及其合法承继人;
1.2 乙方:指本合同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承继人。
1.3 工程: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工程;
1.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煤烟囱拆除工程;
2.2工程地点:甲方厂区内;
2.3工程范围和内容:
序号分项工程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
1烟囱拆除工程烟囱高度50m,底部直径4.38m,顶口直径1.7米,砖砌结构;包含脚手架搭建、人工拆除筒体、建筑垃圾外运及施工期间安全防护等工作座1
2.4施工安全风险:
2.4.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配置;
2.4.2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建及安全防护风险;
2.4.3安装施工现场的区域隔离、安全警示。
2.5风险防范措施:
2.5.1乙方必须为参与甲方工程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手套、绝缘鞋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2.5.2乙方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电器检测仪器、仪表,且必须配置专业电工,电工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
2.5.3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向甲方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时,乙方必须有人监火并坚守岗位,动火许可证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批确认后方可动火。氧气瓶、乙炔气瓶、液化气瓶以及电焊机等焊接、切割工具、设备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施工人员从事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5.4拆除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拆除作业规程标准,乙方自行加装支撑防护,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设备;
2.5.5乙方必须利用隔离绳、隔离网、施工现场区域与甲方生产区域严格区分隔离,保证足够的安全间距,并在各个出入口显眼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语。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监护,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合同期限:
3.1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自最后一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2本合同自本合同约定事项处理完毕之日终止。
4、甲方的权利义务:
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
4.2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3 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4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乙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4.5监督检查乙方安全设施、防救护器具、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的有效投入;
4.6督促乙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危险源监控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
4.7查处施工现场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的违约金和经济处罚有权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扣除。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权进行调查、统计、上报。
5、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应明确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同时明确现场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5.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3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5.4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监控,乙方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5.5乙方应确保安全设施、防救护器具、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应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5.6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登高等作业的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7乙方委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8 乙方必须严格规范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厂纪厂规。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非施工地点,在甲方场地严禁私自乱接、拆电线和水管;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规定着装、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在施工场地喝酒、吸烟、服用麻醉药品,或寻衅闹事;对损坏甲方财物者照价赔偿,严禁发生盗窃、夹带财物等行为。如违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9乙方的施工用材料、工具等物资在进入甲方场地后,由乙方负责自行保管;
5.10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1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5.12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乙方应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5.13乙方应按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5.14乙方应与甲方划定施工现场区域,并由乙方负责与其它区之间采取隔离措施,在进出口设置“非施工人员禁入”的标识,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遵守国家《建筑(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5.1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5.17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且及时报送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和工程主管部门,同时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5.18乙方承揽现场设备拆除和安装作业,如发生一系列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经济费用和损失;
5.19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上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的违约金和经济处罚可以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如果乙方没有违章违纪,没有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全部退回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6.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和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收取50-500元/次的违约金或经济处罚,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3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承诺除按甲方要求整改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6.3.1第一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100-200元的违约金;
6.3.2第二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200-500元的违约金;
6.3.3第三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5因乙方安全事故、安全整改而造成的停工整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工期延误而造成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
7.1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7.2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8、其它约定:
8.1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甲方有效,但甲方代表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签字对甲方有效;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8』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着公平、互利和诚信、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共同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及管理工作,正确处理责任经济关系,分清职责,圆满地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一致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双方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程
二、 工程地点:
哈平路217号
三、 分包工程项目及名称:
安全技术要求:教育工人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内要遵守校区内的各项的规章制度。不准在校区内乱窜扰乱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治安问题由乙方负责。在校区内不准酒后作业。操作前应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进行施工。
按定额结算,转账支付,按形象进度结算拨款(人工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对现场的施工组织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2、 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3、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总包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 总包单位负责人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控,对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 分包方队伍进场后要经过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训。
6、 分包方使用总包方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办理交接验收记录,有义务保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 总包方应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8、 分包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人员对生产安全进行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工程发生的安全责任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发生意见不一致时,可协商解决。
10、 分包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内容规定。
11、 分包单位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工完场清。
12、 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现场配合人员,确保机械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合工作,费用乙方负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等设备工具和操作人员,由乙方验收后管理使用。
13、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4、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①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②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③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④如果发生伤亡事故,由分包方负责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①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②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③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④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⑤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⑥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⑦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 工材料及机具供应
1、 甲方供应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证,乙方应按实际需要领取,超出部分乙方负担。
2、 乙方直接采购用于安全生产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3、 甲方供给的起重设备、搅拌机、钢筋切断机、砂浆机、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须有合格证,安全装置齐全,经检验后方可使用。
4、 乙方自备的其它工具应完好合格。
5、 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后即还,如果损坏或丢失,乙方赔偿损失费用。
六、 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哈市政府、哈航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七、 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负责事宜:
1、 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绍信,乡政府以上介绍信,营业执照,施工资格证书,办理跨地区通知书及临时许可证,提出施工人员名册。
2、 乙方组织的劳动力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适应施工生产的需要,且身体健康、技术较好、无劣迹。
3、 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操作规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措施,爱护国家财产,服从管理,完成任务。
4、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准任意增减调动,确因工程量增减或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调动。乙方在施工中增减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及时填写增补人员名单。
八、 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哈尔滨市平房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按施工建筑面积及总包单位确定的目标为准。
十、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