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一人独资股东会决议 『范文3』
──关于同意分立后新设公司、制定公司章程、债务清偿或担保等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出资人作出如下决定:
1、分立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
2、同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3、确认分立前公司在 年 月 日出具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该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本出资人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盖章: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决议适用于分立后新设公司。
2023一人独资股东会决议 『范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首次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二、会议选举 、 、 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三、会议选举 、 、 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会议一致同意设立 有限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2023一人独资股东会决议 『范文5』
首次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于年月日在公司办公室(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2、决定设立执行董事,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3、决定只设监事1名,选举、为公司的监事。
4、确定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具体说明),与股东会一致同意以货币出资万元,共同以货币出资万元,并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5、其他事项:
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
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