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一人独资股东会决议 『范文1』
──关于同意分立后新设公司、制定公司章程、债务清偿或担保等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出资人作出如下决定:
1、分立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
2、同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3、确认分立前公司在 年 月 日出具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该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本出资人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盖章: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决议适用于分立后新设公司。
2023一人独资股东会决议 『范文2』
有限公司股东于20xx年2月28 日就公司人事调整事宜,本出资人作出如下决定:
1、决定张三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2、决定李四担任公司的监事。任期三年;
3、决定(或聘任)王五为本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4、通过本公司章程。
5、
(自然人独资公司在签字前可加上如下内容: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只设立一个有限公司,即有限公司。)
股东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