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范文15』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初步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拟再设立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基本职责、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王江安
组成人员:王江安、童 永、熊良平、汤书昆(独立董事)、方锡邦(独立董事);
主要职能:(1)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报告;
(3)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监督、核实、评价。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王才焰
组成人员:王才焰、周学民(独立董事)、白 羽;
主要职能:(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3、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王江安
组成人员:王江安、宋同发、杨亚平、汤书昆(独立董事)、方锡邦(独立董事);
主要职能: (1)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汤书昆(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王江安、杨亚平、童 永、汤书昆(独立董事)、周学民(独立董事);
主要职能:(1)负责制定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
(2)负责制定、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组织实施。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5月18日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范文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天津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基地,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 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 20xx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MTC94XH
3、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 昆山市陆家镇华夏路99号1号房
5、法定代表人: 何宇
6、注册资本: 20, 000万元
7、成立日期: 20xx年8月 30 日
8、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通信系
统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维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拟投资设立公司 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3、注册资金: 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4、 注册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
5、 拟从事的主要业务范围 : 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
上述事宜均以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批复为准。
四、 本次对外投资的 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在天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北部地区的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
3、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顺利,公司产品的市场占用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