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议案的例文 『范文12』
江苏苏州某台资企业,为了控制人力成本特别是企业流动人员成本的开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试用期支付给员工相当于同岗位正式职工工资的50%,其理由是新员工试用期主要是岗前的培训和教育,本身并不为企业创造价值。同时,其规章制度还规定,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障暂不缴纳,如果员工能够能通过试用期考核,将补缴试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如果新员工不能通过试用期考核,则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并不负责补缴试用期间社会保险,其理由是新员工不能按期转正,说明该员工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要求,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所以企业并不需要为期补缴社会保险。此种制度实生了5年之久,并未有人提出异议。20xx年2月1日,制造部小李因未通过3个月试用期考核,被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同年2月12日,小李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某台资企业补齐其试用期至少相当于同岗位正式员工80%的工资,同时要求该企业为其补缴试用期3个月的社会保险。
处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支持了小李的申诉请求。
律师点评
本案中,某台资企业的做法首先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律关于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试用期工资应严格遵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避免此条的理解产生歧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进一步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某台资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试用期支付给员工相当于同岗位正式职工工资50%的做法是违法的,小李要求某台资企业补齐期试用期至少相当于同岗位正式员工工资80%的要求正当合法,故得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其次,本案中,某台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暂不缴纳也是违法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和企业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企业在员工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即应履行相应的缴纳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中,小李可以在某台资企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前,抢先向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该企业支付其3个月工龄的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议案的例文 『范文13』
珠海市金湾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高标准建设金湾中心医院议案作结案处理的议案》。经审议,会议同意区人大科教文卫工委的审查意见,同意结案。
会议认为,自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将《关于高起点高水平规划和建设三灶医院的议案》(现为《高标准建设金湾中心医院议案》)确定为大会议案并转交区政府办理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它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扎实推进。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金湾中心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于20xx年9月30日顺利落成揭牌,现已正式对外试营运。以金湾中心医院为龙头,构建覆盖全区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这将切实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实现了议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对此,区人大会和人大代表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一是加快推进医院建设的后续工作。医院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医院主体工程虽然基本完成,但前期设计、建设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距离,后期仍要不断地配套完善。二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继续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大人才招聘和培养力度,尤其是加快高级人才招聘步伐。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协调好与省人民医院之间的各项配合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促使共建医院健康有序发展,造福金湾人民。
年月日
关于议案的例文 『范文14』
关于完善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社会保障的建议
失独现象是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特殊问题,随着我国失独家庭的不断增多,失独群体越来越庞大,失独正成为一个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
为完善失独群体的社会保障,我们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失独家庭的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该条规定虽然体现了法律制度在失独问题上的倾斜,但内容较笼统,应该对相关保障和帮助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二是完善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要完整、清晰地明确人口计生、财政、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对失独家庭的保障救济责任。三是构建失独家庭政府服务体系。四是建立失独家庭社区救助体系。五是为失独家庭提供更专业的精神服务。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呼吁社会关注失独群体。加强失独问题的理论研究,研究改善“失独养老群体”生存状态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