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争议案例n+1篇(2)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0日    一键复制全文

保险合同争议案例 『范文3』

  【简要案情】

  20xx年11月17日,吴某就其所有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合同载明:1.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其中第十二条第(八)项中载明,保险车辆用于营运收费性商业行为期间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三十二条载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约定的免赔率免赔。其中,保险车辆同一保险年度内发生多次赔款,其免赔率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增加5%,非营运车辆从事营业运输活动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按本保险保费与相应的营业车辆保费的比例计算赔偿。3.附加险条款及解释。其中载明,车上人员责任险系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在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载明,每次赔偿均实行20%绝对免赔率。20xx年5月31日,吴某驾驶被保险车辆与案外人胡某驾驶的拖拉机相碰,致车辆受损及吴某和同乘人员于某、吕某受伤。交警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胡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法院判决,于某各项损失为28887元,吕某各项损失为955.30元,并胡某与吴某连带赔偿上述损失。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吴某将其车用于营业收费,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属于保险公司无需赔偿;对于于某、吕某的损失,同意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吴某认为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向其交付保险条款,亦未就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和按比例理赔所依据的免责条款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所约定的免赔事由及免赔率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以及该约定是否生效。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约定,应当属于《保险法》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就这些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争议案例 『范文4』

  20xx年2月6日,蔡先生入职某劳务派遣公司,当天就被派遣到某家具公司工作,任操作工。20xx年8月21日,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经大兴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八级。20xx年10月12日,该劳务派遣公司作出股东决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均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20xx年3月8日,该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蔡先生诉至本院,要求陈某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并要求家具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其依法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陈某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唯一股东,作为其公司的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因公司注销前并未支付蔡先生相关款项,故其应对相关款项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蔡先生在家具公司工作时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故基于该工伤产生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该家具公司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保险合同争议案例 『范文5』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不断增加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普遍得到了改善,各地乡镇卫生院外貌焕然一新。但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一些已经建好的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卫生技术人员和必要设备,无法开诊,造成资源闲置与浪费,发挥其功能更是一句空话。例如辽宁省锦州市75家乡镇卫生院近三年内全部得到了改扩建,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能力。

  但是,仍然有19家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技术人员无法正常开诊,其功能无法发挥。即使是已经正常运行的乡镇卫生院,也存在医疗技术水平低,诊治手段落后等问题,一些急重症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为此,建议加速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通过调整医疗机构总体结构及布局,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重新组合和均衡配置,引导优良资源往基层延伸,让有限医疗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实现共同提升,共同发展。

  一是整合城乡医疗资源,组建区域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积极推进医疗资源整合的议案由提供!

  整合城市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组建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构成的医疗集团。即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以县(市)医院为支撑,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通过人才、技术的紧密合作,管理体制相对松散型的联合,组建医疗集团。集团内成员单位不依靠产权关系联结,医院性质、名称、隶属关系、产权所属、人事关系均不变,保留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过组建市、县、乡级医疗集团,借助上级医院技术上的扶持,整体提高集团内各级医院的诊疗水平,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医院,加强内部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危重症的抢救和诊疗水平,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就近就医率。

  二是整合网络资源,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等现有资源,建设通达本地区的医疗卫生行业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基本临床和管理信息的中心数据库,通用的就医卡以及医疗服务对外门户网站。通过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联网,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调阅共享,诊疗信息包括检验、影像资料信息共享,诊疗信息与居民健康档案直接填充,以及财务审计和医院安全的实时监控。

  三是整合城乡急救资源,建立城乡一体的紧急救援体系

  整合市级紧急救援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乡镇卫生机构急救资源,建立以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核心、分中心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依托,覆盖城乡的三级急救网络体系,力争使市区急救半径控制在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8-10分钟,城市郊区和农村等地区平均服务半径8-1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5-20分钟的目标。边远地区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逐步实现统一指挥、科学顺畅、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优质高效、专业化救治、可持续发展的紧急救援系统。

  完善市级紧急救援中心建设,建立具有gps车载定位的医疗急救通信网络指挥系统,建立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站(紧急救援分中心)信息化联络系统。并逐步实现与110、119、112指挥系统的对接联网。同时针对县(市)救治能力薄弱的情况,建立急救能力强,速度快,设备先进的机动性紧急救援医疗队。县(市)出现重症抢救患者,紧急机动医疗队第一时间赶到县(市)在就近医院实施抢救。实行急救力量和专家的下沉前移。切实解决县(市)急救力量薄弱,偏远县、镇、村急症患者生命抢救不及时的问题,实现市、县、乡急救资源共享。

  通过资源整合,逐级带动与帮扶,逐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的问题,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但医疗资源整合工作涉及面广,操作也比较复杂,需要政府统一领导,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从而保证资源整合工作切实受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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