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建公路的议案 『范文12』
代表姓名:
建议内容:
随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改革,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乡村医生的主要工作职责从从事简单的医疗服务向居民健康的监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型。由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慢病的监管、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的门诊报销的等工作的开展,使得广大的基层医生,任务繁重,工作繁忙,再加上乡村医生年龄都偏大,操作电脑不熟悉,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服务人口多,对某些工作疲于应付,不能很好的为居民服务。
而在卫计系统中,还有一批对本村人口熟悉,业务知识相对精通的人,这就是村级计生信息服务员,大多数年龄不大,能操作电脑,这些人,还有一部分人取得了相关的卫生技术方面的资格,随着由卫生计生的合并,村级计生信息员工作量减少。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县卫计工作的发展,合理运用这些人员,我建议:
1、对村级计生信息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提高村级计生信息员工资待遇,和乡村医生待遇相等。
3、把村级计生信息员纳入村级卫生所,协助乡村医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关于修建公路的议案 『范文13』
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房地产业营改增试点的大幕已徐徐展开……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公布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笔者参考现行的营改增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xx]106号附件1)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推测一下营改增试点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
不利的影响之一——房屋建安成本会提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xx]110号)中规定,建筑行业适用11%增值税税率,并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房产的建安成本主要由建筑材料成本与施工人员成本组成。“营改增”后建筑业成本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游的建筑业无法全额抵扣增值税,即:建筑业采购的建筑材料进项税额无法全额抵扣;建筑业支付的建筑劳务费无进项税额可抵扣。无法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建安行业税负增加,增加的税负势必通过提高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总额向下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移。
建筑材料进项税额无法全额抵扣的原因,一是材料供应商规模小(供应商主要为个体户、小企业等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材料来源方式广泛,所供应的材料没有发票或者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二是主要材料增值税征收率低。一般纳税人供应的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货物,因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形成抵扣税不足。
【相关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9号)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现改为3%。财税[20xx]57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建筑劳务一般无进项税可抵扣。建筑工程人工费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20~30%。建筑工人主要来源于劳务公司及零散的农民工。劳务公司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零散的农民工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利的影响之二——发票管理风险加大
一是接受虚开发票的风险加大。假发票、虚开发票问题一直困扰着房地产企业。由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比营业税严格,假发票现象可以杜绝。为了抵扣进项税额,虚开发票现象会更加猖獗。
二是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加大。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严格规定,对个人、免税单位不得开具。红字发票也不可以随意开具。
不利的影响之三——增值税会计核算过程复杂
企业的营业税会计核算比较简单,只有一个二级科目“应交营业税”。
企业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变得比较复杂,一般应设置四个二级科目,分别为:“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和“简易征收增值税”。
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还应在借方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栏目,在贷方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
不利的影响之四——增值税政策繁杂
营业税只要关心一个计税依据的税收政策就可以了。
增值税则要关注四个方面的税收政策:
(1)计税依据的税收政策(同营业税);
(2)进项税额抵扣税收政策(可抵扣与不可抵扣);
(3)发票开具政策(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按期抄税);
(4)取得发票规定(取得发票认证及用途区分)。
不利的影响之五——税收管理工作量加大
企业营业税管理工作相对简单。增值税管理工作比较复杂。主要工作包括:企业应建立发票管理制度,发票需专人管理、专人开具,开具发票需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红字发票不可随意开具,当月开具发票次月申报之前要抄税,取得专用发票的当月要认证(不认证进项税额当月不能抵扣),取得专用发票时应将发票开具人应与该业务的收款人、货物或劳务提供人进行核对,只有三者一致才能申报抵扣,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要装订成册进行保管。发票认证后,如果采购的货物劳务进项税额不应抵扣(如食堂采购水、电、实物等)应将其进项税额转出等。
关于修建公路的议案 『范文14』
关于要求加大对农村群众脱贫致富扶持力度的议案
自20xx年建德市全面开展下山移民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下山移民列入了为农民办10件实事之一,按照“迁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要求,大力推进下山移民进程。通过五年的项目实施,下山移民群众在生活环境、生活水平、住房条件、子女教育、生活方式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改变,成效显著。但由于政策制度、帮扶力度、移民素质、集体土地产权等方面原因,造成已经下山的移民在生产、生活、就业中目前主要以耕种自己的责任田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维持生存,下山后,失去了赖以谋生的农业土地资源,同时,由于体力、文化素质等各方面原因,很难找到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加上市场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大了下山劳动力就业的风险,一部分移民下山后,由于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一份合适工作,经济更加困难。
3、移民生存压力较大
原住深山区的村民,大部分经济基础原就非常薄弱,下山搬迁虽然有政府的部分资金支持,但大部分移民都需要自行支付10多万元建造房屋,这笔钱对原本缺乏收入来源的高山村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费用,较大比例的移民在下山后都背负较多的债务。下山后,无任何生产资料,连吃的粮食、蔬菜都要购买,子女教育支出加大,生活成本压力骤增。
二、帮助下山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建议
1、加大对下山移民的技能培训。
以培训为着力点,以就业为根本,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通过农技培训班、企业订单式培训等,帮助他们掌握高效农业的种养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并提供外出务工信息服务,把农民引向市场,去从事二、三产业,为下山群众解决具体就业难题,实现农民脱贫致富。
2、扶持下山移民创业致富。
下山的移民离开祖祖辈辈生活和生产的地方,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开始一个全新的生产和生活,这个适应过程实质上就是创业过程。政府要在移民创业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下山移民发展个体、来料加工等。特别是要大力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带动不能外出的一些老弱病残农民和中老年妇女创造增收的条件。金融部门应降低信贷门槛,鼓励和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
3、加大移民原承包土地的流转力度。
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抛荒,充实移民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