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人大议案↘精选18篇(2)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一键复制全文

2022上海人大议案 『范文3』

  上海人代会议案提交截止,住宅物业等成代表关注热点

  上海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今天上午11时提交截止。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联名议案31件。此次代表议案关注的话题集中在上海航运中心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物业管理、医疗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多个方面。

  住宅物业话题涉及千家万户,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受到代表的普遍关注。钱翊樑等16位代表、陈霜华等12位代表、朱鸿召等17位代表、李向农等12位代表分别围绕房屋使用安全、小区充电桩的设置、业委会的职能作用、小区停车等问题提出议案。  蒋建华等代表在《关于建议市人大持续跟踪监督推进本市“十三五”旧区改造工作的议案》中提出,上海的存量成片旧区仍有300多万平方米,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旧改任务依然艰巨。代表们建议要抓紧契机,从旧区改造的资金、房源及法律层面等难题入手,举全市之力整合资源推进。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据悉,今年代表们提交的议案中,涉及立法工作的有14件、涉及监督工作的17件。这其中,涉及内务司法的4件,约占13%;涉及财政经济的4件,约占13%;涉及城建环保的17件,约占55%;涉及教科文卫的6件,占比约19%。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组副组长施凯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代表们今年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有质量的议案。议案提交截止之后,代表们仍可以在本次大会期间以及闭会后继续提交建议。

2022上海人大议案 『范文4』

  对市xx届人大七次会议198号议案的答复

  毛洪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打造全过程的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在全市建立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为核心,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食品电子追溯的主体涵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保证白酒、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全程可追溯。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体系建设。市政府发文《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快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目前新的市级检验检测中心选址已完成,将于近期动工建设。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的事后监督作用,最大限度清除我市市场不合格产品,20xx年组织开展食品抽检5000余批次。市检验中心适应新形势,加强基础建设,具备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检测等共610个产品、11791个参数和757个方法的检验能力。

  二、严格监管,加大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

  按照《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管理人员,与入场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并建立档案。在全市17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入市交易前的蔬菜瓜果进行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及时公示检测信息,建立完整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准入、退市、销毁制度,防止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农副产品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建立完善食品电子一票通制度,实现“一票通、通全程”,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填写“一票通”,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必须为购买者开具“一票通”,原产地产品全部提供产地证明材料,无“电子一票通”的农副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三、全面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去年以来,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立足当前确保安全,着眼长远规范提升”的总体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提升工作。一是制定规范提升标准,促整体提升。根据不同的业态类型特点,分别制定细化标准。总结提炼了“三证齐全、七公示、七台账、五字口诀”等监管人员易把握、从业人员易掌握的一整套工作做法。二是与量化分级工作结合。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照标准,查漏补缺,逐条整改,达到“安全、卫生、规整、规范、档案齐全”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目前,全市共完成量化等级评定9625家,其中优秀等级747家、良好等级3064家、一般等级5814家。三是针对难点,持续推进小饭店规范整治。将学校医院周边、重要街道、城区中心街道、城乡结合部小饭店列为检查重点,对经营场所亮证经营、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提升了小饭店监管水平。四是树立标杆业户,创建示范点、示范街。发挥标杆店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动。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督导模式。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市规范提升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全市情况,督促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强化宣传也是监管工作理念,分期分批组织大规模监管相对人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五进”、百家诚信企业访谈、千家企业(单位)“阳光开放日”、“万封书信进万家”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市135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宣传专栏,共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万余册,现场解答咨询6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桌面推演。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市县两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全天候、立体化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先进县市区)为统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到“空中五条线”、“地上十个一”。“空中五条线”即在电视台、电台、网络开辟创建专栏,办好12331热线电话及承诺热线,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短信。“地上十个一”包括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开展一次大型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中小学校每学期上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课等十项活动,构建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化宣传化格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推进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制度化,推行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推广食品“电子一票通”,逐步实现奶、婴幼儿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工程建设。在全市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即在全市“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安装高清监控装置,市县两级建设视频监控中心,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治安监控联网运行。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竭尽全力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9日

2022上海人大议案 『范文5』

  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152号《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的答复

  释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2022上海人大议案↘精选18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点击下载文档

Copyright©2018-2022 名站合同范文大全500 wangzhi500.com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943号-1

声明:本网站中的作品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反馈给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