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检查的通报 『范文9』
机关各处室:
9月24日下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静同志带领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机关工作纪律和机关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纪律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处室人员在岗情况较好,即便外出人员也都履行了请假手续。在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发现玩游戏、炒股票、逛淘宝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等现象。但也存在个别人员不在岗,也不履行请假手续的问题。
无故不在岗人员:食品保化监督所:王雅丽、郭伟。
二、机关卫生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处室卫生区基本做到了窗明几净,特别是墙角、开关、踢脚线、门牌等死角死面也都进行了擦拭。但个别处室的房间存在着物品摆放零乱,卫生状况较差的问题、楼道和楼梯吸顶灯无人擦拭的问题以及楼道窗户擦拭不彻底的问题。
卫生较差的办公室:
食品保化监督所:512、513、515室;
人事处:421室;
办公室:316室;
市场处:202室。
三、具体要求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就各处室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希望各处室引起高度重视。一要严肃考勤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决不允许无故脱岗和上班时间玩游戏等,二要对房间卫生和卫生区卫生进行全面彻底清扫,要保持经常,责任到人。三要进行整改。食品保化监督所要开展纪律整顿,无故不上班人员要写出说明。被通报的房间要立即进行整改,局里还要组织不定期检查,对问题严重,屡查不改的处室,处长要写出深刻检查。
x年xx月xx日
关于卫生检查的通报 『范文10』
x1年10月25日上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凌文东和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胡宁带领局工会、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科、非税局、支付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财政局环境卫生检查组,对局机关22个科室(局)和局属单位(企业科、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局三个单位,因公外出,未对其检查打分)进行了环境卫生大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科室、单位能够积极行动、认真打扫卫生,达到了“干净整洁、摆放合理、整齐有序”的卫生标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好的方面是:大部分科室(局)、单位能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环境卫生评比标准》要求进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地面整洁,办公用品放置整齐,没有乱张贴和乱接电线等现象,办公环境与原来相比已有了很大的改观。卫生检查中主要发现的问题是:部分科室、单位资料柜内资料没有归类放置,摆放零乱;部分科室、单位内有乱放报纸、杂物的现象;部分科室、单位桌面办公用品放置不够整洁、整齐,桌面用品放置较多、较乱;个别科室、单位在墙壁上有乱张贴的现象。
通过检查打分,评比为环境卫生并列第一的科室(局)、单位是办公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国库科、人教科、机关党委和监察室、农发办,在此予以通报表扬。希望环境卫生工作做的好的科室、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局机关各科室(局)、各单位都要认真做好办公环境的整治工作,向好的科室(局)、单位看齐,使我局的办公环境、办公氛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环境卫生工作是关系到我局创建文明行业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与每位同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每个科室(局)单位负责人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论检查与否,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经常打扫,保持良好的卫生面貌。今后,局工会将继续不定期开展的卫生检查评比。
年月日
关于卫生检查的通报 『范文11』
各科室、分市场、仓库:
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锡安(20xx)3号《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等十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安(20xx)5号《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活动竞赛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为切实保障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市场安全、稳定发展,20xx年7月26日物业部组织相关科室及各分市场(仓库)负责人对招商城进行了夏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现场立即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10余条,但还有以下突出隐患需进一步进行整改,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设备设施方面:
1、劝业场3万平方一层消火栓无水;
2、市场内各部位疏散指示牌需系统的检修一次;
3、一号楼一楼东、二号楼三楼东排风机故障;
4、01—09—026消火栓报警器故障;
5、3#、6#硬盘录像机坏,无法录像;
6、A1东西自动扶梯周围防火卷帘门被隔打在摊位内,无法正常使用;
7、变电所一变、二变绝缘手套已过期,需检测;
8、消防广播改变使用功能(作宣传广播);
9、夜间照明除部分门灯外其余基本不亮;
10、疏散楼梯灯基本不亮。
二、日常管理方面:
1、各市场乱堆乱放较为突出:(E2—131、D2—088、375、C1—036、C1—454、C1—284、C2—102、103、B2西自动扶梯周围、A2东自动扶梯周围、A1西自动扶梯周围)
2、市场禁烟区内仍有吸烟现象;
3、D1—469摊位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饭锅);
4、市场内仍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劝业场G房通道、E1、E2空摊内、A3自动扶梯旁);
5、厂区仓库YL—11号库房商品与灯距基本为零距离,阁楼需加固;
6、地下室仓库部分商品堆放超高;
7、客(货)运站卸货房无禁烟禁火标志;
8、客(货)运站中转库内住人、烧饭、货物混为“三合一”,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望各科室、分市场针对通报中指出的安全隐患,举一反三,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在整改期间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科室、分市场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8月5日前报物业保卫科。
无锡招商城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