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督查通报范文汇总(5)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5日    一键复制全文

党建督查通报范文 『范文12』

  按照县委组织部对党建工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扎实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七个全面过硬”工程,胡家坝镇党委建立“六个一”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全体提升基层党建效应。

  一、每周安排一次党建工作,传达学习镇党委党建工作部署安排。督查各党支部有无传达学习记录,是否有重点工作安排记录,党员干部是否了解会议精神。

  二、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传达当前党建工作重点、精神及要求。督查各党支部有无例会记录,是否有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是否按照任务清单实际开展党建工作。

  三、每月下旬开展一次党建知识测试,对本月党建知识进行成果考试。督查各党支部是否进行知识测试,是否有成绩统计表。

  四、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评议”、每周党建安排、每月党建例会、每月党建知识测试等党内政治生活是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手册填写是否完整,学习内容是否真实;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是否明确,有无记录等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

  五、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比,通过通报各党支部、党员贯彻落实镇党委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党建工作进展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比。

  六、年终进行一次党建述职和综合考核,各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要有内容有记录,年底进行党建综合考核,表扬各党支部好的经验与做法,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力、违法违纪的党支部或当事人。

党建督查通报范文 『范文13』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宁乡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纪委等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条款,经县纪委会研究,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党建督查通报范文 『范文14』

  8月8日到8月10日,黄荆乡党建督导室对全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问题清单通报如下,请相关支部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按排名先后顺序):

  1、大付村:资料齐全,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2、大坪村:资料基本齐全,但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3、石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相关影像资料存在手机中未打印出来;缺村支书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

  4、付家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未体现经费投入;缺与会人员花名册;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述职报告;党费未按标准收缴。

  5、毛铺村:缺学习计划;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

  6、南山村: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缺“双述双评”会议记录。

  7、长乡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缺影像资料;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8、四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缺支委会会议记录;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会议记录和发言提纲;缺党课课件和会议记录;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

  9、青山村:缺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影像资料;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0、田庄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缺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花名册;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1、雄塘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学习教育动员会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笔记;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2、白马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3、仁和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会;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未建立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缺党费收缴台账;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4、腊树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太少;缺会议记录,且已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等相关内容;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3次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流动党员台帐只有一个外出党员,信息不真实。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5、高龙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记录;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联点领导和村支书党课课件各一篇;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支委会会议记录缺6次;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双述双评”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6、响石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与会人员花名册;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联点领导和村支书党课课件各一篇;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对本次督查排名前5名的党支部,乡党委将分别给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对排名后3名的党支部,乡党委书记将对这三位支书进行约谈。同时,请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本次督查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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