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检查通报【精选】24篇(2)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一键复制全文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范文3』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及省市要求,8月19日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扬教办〔20xx〕53号),局机关分成七个检查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在开学前后对系统内部所有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开学后的安全督导,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整体上看系统内各单位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基本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小组排查出问题后,不少单位已整改落实到位。但现场检查发现,有的单位仍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紧急报警系统未及时报修、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未完全隔离、配电房缺乏应有设施、体育设施大型儿童玩具锈蚀严重、化学实验药品管理不规范、学生乘坐地方“三无”车辆上下学、消防设施损坏或性能过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整改到位;因实际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要积极与相关科室及领导联系,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将报整改报告报局安保科。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9月17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范文4』

  各信用社、营业部(分社):

  根据省联社《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五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甘信联发[20xx]116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20xx年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意见和工作要点及联社年初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促进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稽核审计部人员为组员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小组。于20xx年4月24日至26日,利用3个工作日,对全县25个网点及部分便民服务点就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网点检查面达到100%,便民服务点检查面达到30%,现将此次检查和稽核审计中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二、基本现况

  经检查大部分信用社对安全保卫工作比较重视,通过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每日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和便民点的管理员、联防单位、员工鉴定了联防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内控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员工的安防意识、整体防范水平有所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防意识不强,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内控制度未落实到位,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警惕性不高,存在安全隐患。

  (一)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存在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主要有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等信用社;防尾随联运门操作不规范,未起到防尾随作用的吉川信用社、西关分社等。

  (二)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每日安全检查无记录、社主任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存在提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主要有北城、李店、襄南、常河等信用社及北街、城关分社。

  (三)常河、马营、榜罗三家信用社ATM机巡查不规范、无巡查打印凭条。

  (四)部分网点未坚持“四双、五同”制度,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擅自离岗。有寺子、山2家信用社;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一人守库;城关信用社部分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上锁;城关信用社、西郊分社部分柜员请假时未办理尾箱清空移交登记,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寺子、榜罗信用社未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及时分管的现象。

  (五)安全保卫部武装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严格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运钞车辆执行任务时未停靠在有效监控视频范围之内,存在安全隐患。

  四、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按照省联社《关于员工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经济处罚暂行办法》(甘信联发【20xx】319号)文件精神,对以下网点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一)对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三证一陪同)、ATM机巡查不规范、部分社主任对便民服务点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各项登记簿登记不规范,有超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的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榜罗、北城、襄南等信用社及北街分社、城关分社提出通报批评,要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二)经现场调阅4月14日、15日早上8:20监控录像发现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运钞车未停靠到有效监控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给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经检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的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四双、五同”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1、未严格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金库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拔的寺子信用社、榜罗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各200元;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的山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300元;经调阅4月3日8时20分监控录像,北城信用社金库钥匙未分管,一人出入库,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200元。

  2、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单人值班守库现象,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300元。

  3、对城关信用社个别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及时上锁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200元。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范文5』

  从7月中旬开始,在区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区8个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建筑施工、石化天然气、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8月初,根据副区长洪流工作安排,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宁资军带领区住建局对还未拆除的2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3组)、3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5组)、5号混凝土站(华江站,白沙村2组)、6号混凝土站(昌永站,白沙村1组)进行了整治情况检查,该四个混凝土站现还未拆除,检查组与四个混凝土站负责人逐个进行了谈话,其中2号、3号两家混凝土站同意拆除,但提出了需要适当补偿的要求。

  2.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7月28日,区委、常务副区长单绪平带队对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东洲渡口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存在储水池储水量未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仓库内货物不按要求存放等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的行为,责任其店主立即整改;东洲渡口的人员值班情况、客渡船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六不发航制度、上船穿(拿)救生衣制度基本落实,但仍有部分时间段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区交通局督促湘江乡政府、东洲村两委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组:28日下午、29日上午,区委、副区长周春华率领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辖区幸福嘉园·黄茶副商业中心、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城市综合体、美美世界、中心医院、金色家族等16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周春华区长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施工、不戴安全帽、未执政上岗、安全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组:8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孙艳平、副区长江红带队督查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先后抽查白沙洲别宿一格、崇尚百货哈特波波餐厅、感叹号餐厅以及人人乐超市,对个别经营户未及时建立台账、购进食用油未索票证、厨房垃圾桶未遮盖,以及超市面点、熟食未遮挡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5.校园安全监管组:8月1日,区政府副区长陈泰山带队对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多幼儿园、体艺幼儿园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这两家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校车租赁公司租赁,同时,做好接送记录和台账和校车出车前检查,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6.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组:近段时间以来,区政府副区长张光耀带队,邀请市执法大队一道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甲胺磷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余个,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了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

  7.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组:7月25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区分局局长陈俊华带队,对雁峰区玻璃瓶罐加油站、香江百货岳屏广场店、森香木业、湘南汽配城、华天大酒店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方大酒店存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雁峰区玻璃厂加油站存在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湘南汽配城存在的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整改到位。

  8.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 8月上旬,刘浪涛副区长带队对全区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隐患部位。对在督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的工贸企业检查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领导小组要针对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立即督促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各领导小组要坚持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同时,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又要落实问责制,对隐患排查不留情面,隐患不除,决不罢休。对发现隐患未整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定期向区安委办(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电话:)报送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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