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汇总通报通用✔26篇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一键复制全文

安全检查汇总通报 『范文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郧十指挥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本阶段的施工安全,指挥部组成专班,由颜书记带队于三月十七日起对各个标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深入到各标段,重点检查了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以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

  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各参建单位均能认真按照投标合同要求,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参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宣传安全知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与交通部联合即将举办的“三类人员”培训和指挥部与十堰安监局组织的特种操作人员培训。

  (三)完善基础工作,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专项方案,如用电方案,爆破管理办法等,并对照厅质量监督局下发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了各种台账和安全管理资料。

  (四)严格安全交底,确保安全规范施工。各参建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做到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对新入工地的基层施工队伍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培训,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和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有力的落实了“安全管理、预防为主”的理念。

  部分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管理体系和编制的专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全,存在兼职现象;部分特种人员无证。

  (三)安全交底工作以及安全培训工作资料不齐全,缺乏相应的影音资料和和会议记录。

  (四)已进场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定标定。

  (五)挖孔桩现场用电混乱,砂浆拌合不符合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不到位。

  (六)施工便道通行能力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与指示牌。

  (七)驻地、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欠缺。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参建单位下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本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按照要求尽快健全各类切合实际的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施工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使用安全规程》,《雨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为保证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进行迅速、有效的处置,要进行急演练。

  (四)要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所有进场人员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五)要深入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积极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周报。

  (六)要尽快对整体风险评估讨论稿提出反馈意见,做好下阶段安全评估的准备工作。

  (七)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工作,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郧十高速公路质量技术处

  年月日

安全检查汇总通报 『范文2』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以及青岛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把安全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动员全校各部门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格监督检查集中行动。不断提升单位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为重点,针对学校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山林防火、饮食卫生、燃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校内经营网点开展工作。

  (一)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各二级单位是否设置网格联络员,负责本网格日常安全事务工作。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特别是是否层层分解本网格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宣传责任、安全审批责任、安全检查责任、违规(事故)处理责任、安全培训责任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

  4.是否落实本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5.是否建立健全本网格各类安全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各类防控资源和对象的情况。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学院、系(所)、实验室各自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是否清楚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购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采取了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使用档案,全面记载购置、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使用人员是否进行过培训,能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对剧毒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有关教学院部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是否具体到岗位;是否签订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书;是否进行逐级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特殊工种、岗位是否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开展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巡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措施;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四)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学生食堂要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每个学生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实行“阳光采购”;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饮食物资质量和安全;是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和食用油公开公示制度;是否建立完整的台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能全部追溯;校内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规范;食堂燃气管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是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五)校内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各级针对建筑施工安全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责任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标识、设备培训、操作规程和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等。

  本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六)校内经营网点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经营网点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园服务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认真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网点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网点用房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切实督促经营网点合规合法经营。

  本项工作由产业经营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产业经营管理处、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七)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为确保今冬明春校园防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消防宣传也是“灭火器”的理念,向师生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重要性,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相关单位在抓紧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还要加强对食堂、实验室、电脑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配电房、锅炉房等用火、用电管理,坚决杜绝私接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小黄山是我校师生休读场所,冬春季节是山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公安处要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提高师生山林防火意识,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林周边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要落实山林防火巡查责任和措施,排查整治山林火险隐患,有效遏制山林火灾发生。

  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留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小黄山安全检查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学生公寓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教育发展中心、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以上各项检查工作,由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作为各项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学校校办产业的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工作由产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东营校区由胜利学院使用的场所、楼宇的安全检查,由胜利学院自行负责。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本单位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和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整改,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台账。

  (二)学校检查督导阶段(12月15日至明年1月1 日)。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组织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以及安全台账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时效性和针对性强的措施,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自查整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巩固深化,总结阶段(明年1月1日至1月15日)。学校各单位对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稳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自查材料和部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20x年1月5日前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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