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精选】14篇(2)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一键复制全文

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范文3』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紧紧围绕环保大检查工作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关键、强势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环保局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12日,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会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并下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23号)。会后,各市(区)迅速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工作推进机制,出台考核督查办法,环保大检查工作全面推开。市环保局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在泰州环保网上进行公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争取人民群众和广大企业的理解、支持,营造浓厚氛围。为坚决贯彻落实全省环保大检查工作推进会有关精神,8月14日,我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2、组织企业自查。在企业自查阶段主要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软件申报布置会。市环保局传达省环保厅对环保大检查信息报送和企业申报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进行自查,网上申报。会后,各市(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镇、街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染源底数基础台账。我市成立了全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泰州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9月25日,召开全市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地扎实做好“一企一档”填报工作。目前,已完成5264家企业网上自查申报和污染源信息录入。

  3、开展全面检查。按照《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市各地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6月底前,完成了“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1)排污单位检查情况。通过例行监察、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全市累计出动各类检查人员32109人次,检查企业13438厂次。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795家,关停取缔51家。(2)各类工业园区检查情况。我市共检查市级以上产业园区10个,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情况如下: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高永化工集中区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查;海陵工业园区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泰州医药高新区、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泰州新能源产业园编制完成;兴化经济开发区、姜堰经济开发区、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泰州港核心港区正在抓紧编制。除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依托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外,其他9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除海陵工业园区、泰州新能源产业园外,其他8个工业园区均实现集中供热。目前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已经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并投入运行。(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对20xx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市环保局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43个建设项目已进行立案查处。各市(区)也按照环保大检查要求,对火电、医药、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268家,下一步,将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完善一批”的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进行整改。(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我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个,其中现用水源7个、备用水源3个。通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无排污口,无网箱养殖,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也没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每个水源地均按规范要求设置了边界标志。(5)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我市省、市两级生态红线区共有9类65个,总面积1182.8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44%。目前,在生态红线区均设置了标志牌和边界牌。按照生态红线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不同的保护要求,严格实行差别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在一级管控核心区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和建设;在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的二级管控区内,禁止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近两年来,全市累计开展涉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审批和预审26个,其中,否决重污染项目3个,由于不符合管控要求而重新选址项目4个,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项目6个。(6)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排查,并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没有发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7)开展专项督查情况。今年4月、10月,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的精兵强将组成督查组,分别对靖江、泰兴、兴化三个市和姜堰、高港两个区的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了各地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作了现场交办,促进各地环保大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8)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情况。7月3日和9月28日,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对市区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夜间突击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环境问题的9家企业依法进行了严查。9月中旬,以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天的环保执法交叉检查,各市(区)相互检查企业83家,检查后,立案查处15家,向公安部门移送3家,责令停产2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家。泰兴市环保局开展24小时环境执法巡查,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企业的全天候监管,责令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7家废气超标排放企业停产整治,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9)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我市水网密布、危化品水上流动污染呈现多发易发态势的情况,9月18日,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严明纪律,落实责任,要求各市(区)坚决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10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泰州市20xx年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及各市(区)迅速成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

  4、严格环境执法。今年以来,借助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的东风,我市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有案必查、违法必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对偷排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7月份,公安警务室在市环保局正式挂牌。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64件,对外公开226件,行政处罚金额1296万元。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9起,对海陵区东海物资经营部等16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压,对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记罚,对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将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内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等13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4人,行政拘留4人,取保候审2人。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企一档”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申报工作前期主要由乡镇一级负责,对企业的指导不足,致使“一企一档”申报内容不够完整,存在漏报现象,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全市环境执法力度虽明显加大,但区域之间不平衡,依据新环保法实施案例和司法移送案件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进行考核督查。强化行政推动,建立完善“市级督查、县级负责、镇级监管”的工作机制。本月内,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向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通报各自辖区内的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开展项目清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着力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实施分类处理,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3、加强环境案件查处。进一步用好新《环保法》,对偷排偷放和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组织公安、环保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真正把法律的权威树起来,让更多的企业脑中有法、心中畏法、行为依法。

  4、推进检查成果应用。我市将充分利用此次大检查汇总的环境管理信息,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帐,年底前,将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源信息录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市性的数据库,为今后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夯实基础。

  

  x年xx月xx日

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范文4』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临泽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县委办、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xx年11月22日至26日,由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县电视台抽调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对县直70个机关单位执行工作纪律及作风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采取的方式

  1、采取明查的方式督查。一是督查上下班遵守纪律情况。采取单位门口视频录像、调阅单位监控视频的方式,对干部上午8:30-9:00、11:30-12:00,下午14:30-15:00、17:30-18:00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督查单位考勤制度执行情况。采取调阅单位考勤登记册、干部外出登记册的方式,对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督查单位干部在岗情况。采取到单位各个办公室逐个核对了解干部在岗情况的方式,对干部是否在岗进行督查,对不在岗的干部逐个核对外出情况,并与单位办公室提供的干部外出登记册进行核对,掌握干部外出的真实情况。

  2、采取暗访的方式督查。一是深入商场、餐馆、酒店、网吧、茶馆等公共场所,督查上班期间是否有干部在上述场所购物、吃饭、打牌、喝茶、喝酒、闲游乱逛等情况。二是深入相关单位附近、单位办公室督查,看有无干部在上班期间从事上网购物、聊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单位、不定线路、不打招呼随时督查。由督查组随机确定督查时间、督查单位、督查地点,使督查工作更真实地反映干部工作作风与遵守纪律情况。

  二、各单位抓干部纪律作风的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绝大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服务态度。县委办、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供销社、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严格干部考勤,无迟到早退情况;财政局、城建局、房产局等单位建立干部考勤台帐,干部请销假、办公、办事去向明确;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建立健全干部考勤簿册,确定专人每天负责考勤登记,并将考勤情况在单位公示牌上墙公示;县水务局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将干部考勤与年终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执行工作纪律严格。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各督查组明查暗访情况,通过汇总分析,存在以下问题:

  1、执行干部考勤制度不严格。有的单位考勤制度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致使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有的单位领导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不抓不管,怕红脸、怕得罪人;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但对干部迟到早退情况记载、公示不及时,如:县工信局、统计局、粮食局、安监局、科技局、县法院、县农委、县畜牧局、园区办、种子管理局、农机局等单位;有的单位视频监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教体局。

  2、干部迟到早退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干部驾私家车8:40过了才上班,下午5:30就早退接小孩,有的单位干部职工以公交车迟了为借口找迟到、早退的理由。如在统办一号楼、二号楼、种子大厦上班的部分单位干部。

  3、干部外出登记制度不健全。有的单位没有建立干部去向公示牌制度,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干部有脱岗的情况;有的单位干部外出办事没有登记记录,有的单位安排干部下乡但去向掌握不清。如:县工商联、发改委、县农委、林业局。

  4、个别干部在岗不在状态。有的单位干部职工人虽然在办公室,但心不在工作上,有吃早餐、QQ聊天、玩游戏、网络购物等情况。

  5、个别单位干部精神状态不振。有的单位办公物品摆放杂乱无章,花草枯死清理不及时、窗台书柜灰尘满面、垃圾桶烟灰缸不能及时清理,影响单位形象。

  四、几点要求

  上述问题,尽管只是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干部职工身上,但反映出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严肃纪律,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厉追究,树正气,刹歪风,敢抓敢管。在此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要认真反思,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

  2、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勤制度、干部外出登记制度、干部去向公示牌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形成职责清晰、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严守工作纪律,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作息时间。广大机关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加大责任追究,对通报后仍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除对当事人点名道姓通报外,还要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临泽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7日

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范文5』

  各县区供销社:

  现将1-5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县区供销社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查找不足,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流通网络建设

  1、日用品网络。河口区供销社组建成立东营农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口区蓝色经济区服务中心建设大型日用品超市,目前,中心超市已完成投资100万元;河口区义和友谊超市已改造完成,6家加盟店等待验收。广饶县供销社依托东营科诚物流有限公司,已参股成立广饶县众合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拟在中心村建设直营店1处或加盟店50处,实行统一配送,逐步提高商品配送率,形成县级统一网络。垦利县供销社以县日用工业品公司为龙头,已在乡镇建设2处日用品直营店和4处加盟店。利津县拟依托“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工程,以北宋中心超市为依托,发展新型日用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直营店2家。

  2、农资网络。东营区供销社筹备成立东营铭石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注册手续。公司成立后建设区级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以此为龙头,发展镇、村直营(加盟)店,并积极与省、市农资龙头企业联合合作,加入全省农资联采平台,实施农资联采直供。河口区供销社积极培育壮大农益农资合作社,目前,投资50万元建设的六合农资超市已完工。广饶县供销社参股成立广饶县地力农资有限公司,新建经营网点10处。垦利县以东营源泉农资有限公司为依托,结合基层社改造建设,已在全县建设直营店2家和加盟店4家,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营服务水平;利津县供销社依托树青生资专业合作社和惠丰农资公司建设配送中心,全面推进化肥直供业务和农化系列服务,目前,已直供化肥3000吨,建立新型农资营销服务网络,拟建设直营店4家。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广饶县和河口区供销社重点培植发展金峤再生资源公司和六合供销社,在再生资源网络整合、项目建设、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二)“合作富民”工程

  1、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截止5月底,全市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3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52%。其中:广饶县、垦利县各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完成计划的100%,东营区、河口区、利津县各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完成任务的20%。

  2、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按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确定的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展顺利,正在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筹建。目前,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54770亩,发展入社社员2220户,辐射带动农户9543户。注册商标6个,质量认证无公害7个,绿色1个。东营区海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了规章制度,服务功能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广饶县丰泰胡萝卜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申请注册“广樱”商标。

  (三)基层社建设

  拟启动的垦利县新安、永安、西宋、董集供销社组织机构健全,资产状况良好,都有面积不等的土地,经营方面都有农资超市、日用品超市,能够较好的行使为农服务的功能。拟创建的6家基层社中,广饶县天红供销社已于5月21日挂牌,东营区六户、河口区孤岛、广饶方华、利津汀罗、盐窝等5家供销社正在积极筹建中。

  (四)重点项目。

  20xx年重点调度项目6个,1-5月份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553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1、市级农资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4亩,其中:建筑物占地26968.4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占地24639.9平方米,绿化84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9605.1平方米,其中仓库3栋,总建筑24000平方米;测土配方实验、办公综合楼2栋,总建筑面积527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目前,园区内道路及地面硬化正在进行,仓库及实验楼主体工程已完工。总体工程计划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2、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xx年计划以山东黄河口大闸蟹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市级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一处,主要承担黄河口大闸蟹物流配送和其他特优农产品物流配送任务。目前,资金筹集已到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和选址工作。

  3、黄河三角洲农产品电子商务二期工程。20xx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建设农村百事通、网上农家店、农产品现货交易“三大核心业务”。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56%。

  4、广饶县日用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广饶县日用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是由广饶县众合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计划投资300万元,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目前,规划设计已完成。

  5、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河口区蓝色经济区服务中心由东营农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计划投资3000万元,一期建设面积4500平方米。目前,主体一层已完工。

  6、生态种植养殖及深加工项目。该项目由利津县合益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计划占用土地500亩,总投资5000万元。目前,已租赁土地500亩,整平土地等基础、办公楼、圈舍、青储窖等建设投资1330万元。

  (五)安全统筹

  截止5月底,全市累计完成统筹费323515.46元,占年度任务的21.57%,其中,县区完成181344.45元,占年度任务的14.51%,东营区完成87036元,占年度任务的34.811%;河口区完成22462元,占年度任务的8.98%;广饶县完成21342.45元,占年度任务的8.5%;垦利县完成50504元,占年度任务的20.2%,利津县此项工作一直没有开展。市社完成142171元,占年度任务的56.87%,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县区供销社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区工作进展缓慢,尤其是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安全统筹工作上,工作差距较大。

  二是流通网络建设加盟店多,供销社自主经营网络建设实质性进展突破小。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受工商登记注册限制,进展缓慢。

  四是基层供销社注册难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根据情况通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作进展。

  二是流通网络建设要加大参股比例,逐步形成供销社有核心影响力的新型流通网络。

  三是在围绕当地规模优势产业,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模式路子。结合蔬菜瓜果将集中上市,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好“农超对接”工作。

  四是探索解决基层供销社注册难问题。可学习河北省做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社团法人“某某基层合作社联合社”,“某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分社”,注册资金起点低,程序较简单。也可在民政部门注册社团法人“某某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某某分会”,代行基层供销社职责。

  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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