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处罚通报范文 『范文6』
九月十七日上午,公司总师办质量管理人员在加工部生产现场向部门负责人了解、询问零部件加工质量相关问题时,得知加工部极个别员工由于质量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欠缺,发生两起质量责任事故。于当日下午总师办会同加工部负责人,事故当事人在生产部办公室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制作一件DKB400锥度支架时,支架上的一个导轮套安装螺孔加工后与导轮套配合间隙偏大,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该支架不合格。较为严重的是汪睿在未做自检和未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情况下,不合格的支架分别转入了油漆和装配工序。通过对事故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员工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经验,未将摇臂钻锁紧装置锁紧或支架固定不牢,钻孔时钻床或支架发生摆动导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一台DKM280FZ机工作台的接水孔时,因未认真查看工艺图纸和未对所选用的钻头进行验证而盲目作业,误将标准尺寸为φ24.3MM的接水孔加工成了φ28MM,导致工作台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对常用的钻头未作醒目标识、存放不规范,钻孔时未对钻头尺寸进行验证。
事故发生后,技术部、加工部分别对不合格的锥度支架及工作台进行了技术鉴定,作出了补救、修复使用的结论。此次事故虽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但反应出员工质量意识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生产和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等薄弱环节。
为了严肃工艺纪律,教育本人,警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源头的有效运作,公司决定:
1,对加工部员工汪睿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20元经济处罚;
2,对质量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加工部经理陈金富给予通报批评;
3,对未能及时发现、检验(查)、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的品质保障部检验员张立停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和检验标准,进一步做好质量管理宣贯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公司总师办
201X-6-24
质量处罚通报范文 『范文7』
工程质量提醒各管理人员、班组长:
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加强安全管理不仅是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大事也是全体职工的大事,有了安全生产才能保证我们的工程能顺利进行,为此项目部在20xx年2月25日项目部的生产例会上下发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处罚条例》并同承包班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经过几天的观察和多次同班组长口头重申效果还是不佳,说明我们的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安全生产的意识认识不够和执行不力,现场仍然发现有80%的职工戴帽不扣带,为了确保项目部制度的严肃性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现项目部再次提出处罚和警告,具体如下:
1.20xx年2月29日上午8:30分现场抽查,在8#楼地下室施工的木工、钢筋工戴帽不扣带达90%,在4#地库上运钢管的架子工带帽不扣带,其它各栋楼施工的木工、钢筋工也有同样的象现,为此项目部作如下处罚;①安全员身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管理不严,力度不够,处罚安全员100元,如现场还没改进将双倍处罚;②8#楼栋号长对本楼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不重视估处罚8#楼栋号长50元。③架子承包组长对项目部的制度执行不力,组长带头戴帽不扣带估处罚100元。④在8#楼施工的钢筋组组长、木工组组长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不清,为进度而放松安全估处罚承包组长各200元,如果还是我行我素,要求安全员按《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第1条执行。⑤对其它各栋栋号长和班组长提出警告,加强力度管好本楼工作。否则同样处罚。
2.各工种的承包组长对工程质量要提上日式议程,经现场检查,各栋楼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的下发的《质量控制处罚条例》规定有很大的差距,请各班组长根据条例自查自纠,各栋号长要亲查,对不合格的,要求班组限期整改,否则项目部一律按质量控制处罚条例执行。
特此通告
旭日学府项目部
年2月29日
质量处罚通报范文 『范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xx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统称专员办),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民营及外资企业等共计78户企业和2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深化通信行业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促进通信企业提高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家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13家专员办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
二是围绕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治理药价虚高、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组织8家专员办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组织13家专员办对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13家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开展了联动检查。
三是为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意识和质量控制水平,组织8家专员办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完成了对国际“四大”成员所的轮查,并组织13家专员办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联合检查。
检查表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其中:中央企业重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准则制度和国家财税政策;上市公司注重执行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比较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较好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个别中央企业下属机构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其中:中国移动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应于20xx年、20xx年确认的结算收入1.5亿元在20xx年确认;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属个别公司采取购销零差价模式,多计收入、成本3.92亿元;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将未取得采矿权证的投资款1.6亿元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长期挂账,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民营和外资企业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滞缴少缴税款等问题。其中: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少计收入87.99亿元、少缴税款4.52亿元;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多计销售收入1.17亿元;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虚假发票报账959万元。
三是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暴露出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品牌管理混乱、会计核算错误、以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在集中审理、专家论证、征求有关部门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并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责令整改,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财政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下发管理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改进管理。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今后,财政部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管职责,坚持依法、统一监管,积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在维护统一、透明、公允、择优的会计秩序,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附件:20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部
20xx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