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范文9』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xx年xx月xx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范文10』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市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安办〔20xx〕61号)精神,我委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工地防汛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成建委〔20xx〕29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xx〕324号)等文件,按照“建筑工地全面自查、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全覆盖检查、市建委进行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防汛、消防、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区(市)县建筑工地检查情况。20xx年6-7月,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建委安排部署,对监管的工程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防汛、消防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点源。截止20xx年8月15日,共计检查工地1154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51份,《暂停施工通知书》36份。
(二)中心城区市管工地抽查情况。20xx年7月25日至31日,市安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34人,组成13个检查组,抽查了中心城区59个工地(其中深基坑工程34个,建筑主体工程24个,市政工程6个)。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6个工程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对2个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约谈告诫。
(三)地铁建设工程抽查情况。20xx年7月11日至15日,市质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15人,组成3个检查组,抽查了地铁工地51个(其中深基坑及主体工程41个,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10个)。下达了3份《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查出施工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44条。
(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综合督查情况。20xx年8月5日至15日,我委组成5个督查组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在每个区(市)县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建筑工地进行督查。共计督查工地57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12份,《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
二、主要问题
(一)行为管理方面
1.总承包单位多数未在施工现场配备起重设备管理人员,起重设备主要依靠租赁单位检查、保养。
2.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复审。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汛期基坑安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的巡查有待加强。从抽查的安全工程师日志、监理周报等情况看,相关危险源检查情况反映较少。
4.部分项目存在防汛应急预案未建立,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等情况。
(二)现场实体方面
1.汛期坑施工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存在汛期物资准备不足,现场实际物资数目与防汛方案物资数目不符合情况。同时还有变形监测超报警值未及时处理现象。
(2)部分项目基坑存在变形监测频率、点位不满足规范要求;坑边防护缺失,坑顶表面未做硬化。周边管线情况未梳理清楚,基坑护壁有局部渗水等现象。
2.消防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通畅、消防栓压力不足,消防水源设置不到位,现场消防水管管径偏小。
(2)部分项目生活区板房材质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民工食堂设置不规范,采用胶合板搭设存在火灾隐患。
3.起重设备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施工电梯存在重量限制器失效、限位器失灵、附着装置不符合规范等安全隐患。
(2)部分项目塔机回转机构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塔机租赁单位维护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设备检修维护情况不佳。
4.其他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工程外脚手架内外封闭不到位,连墙件不足。
(2)部分项目支模架存在顶托直径过小,立杆间距偏大,缺少纵横向水平杆和扫地杆。
三、下一步监管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分层级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快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各在建项目要健全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深基坑变形监测和盾构影响监测,落实监测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做好防汛和消防工作。将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近期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案,配备足额防汛消防物资、器材,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和消防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安全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以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安排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差异化管理原则,对建筑施工安全实施有效监督,并加大事故处理追究力度。
附件:全市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生产督查通报名单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9月7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范文11』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石、王、吴、左、赵、吴、黄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