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督查情况通报→31篇(9)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一键复制全文

扶贫督查情况通报 『范文24』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扶贫督查情况通报 『范文25』

  根据“镇推行常规工作村、社区为主”的规定,对第一季度村、社区综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好的方面:第一季度各村、社区能按照文件精神自主推动综治工作;特别是3月的两会特护期期间及时掌握了重点人群的信息机动态,并按时进行了上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没有发生一起进京非访。先后化解了富坪彭子青死亡事件、摆里周红死亡事件及河西楚绍友死亡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置了艾坪社区敷料厂违建及东方红村杨家组退耕还林群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访维稳方面的压力。

  存在的问题:第一季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出现了1起2人次进京上访,进省上访1起2人次;各个村(社区)均没有及时更新软件资料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差不齐,矛盾纠纷排查表及安全隐患排查表未按时上交。

  社区方面:进京上访1批2人次,城北社区的严家美到京上访,河西社区的瞿竟华及果园社区的彭明菊到省上访,在重点人群的信息掌控及报送方面社区需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调解工作仍需加强,软件资料需要及时更新,有的社区依旧沿用20xx年的资料。

  村方面:信访方面东方红村的姚元艳进京上访,但是村里矛盾纠纷调解方面,力度比较欠缺,存在向上推诿的现象。软件资料没有及时更新,有的村甚至什么资料都没有,综治工作完全没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表及安全隐患排查表的上交方面有所欠缺。

  二、通报表扬与批评

  对本季度综治工作排位靠前的城中社区、高峰村予以通报表彰,对综治工作中排位靠后的艾坪社区、东方红村予以通报批评,由镇综治领导小组对艾坪社区及东方红村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20xx年的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强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综治办,做好前期处置。继续加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

  二是完善综治各项资料及安全生产各项资料,并将职责及、制度上墙,及时上交矛盾纠纷排查表及安全隐患排查表。

  三是强化信访维稳预警工作,对重点人群要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并搞好预警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对于上报及时且信息准确的,不追究村(社区)的责任。

  四是完善综治相关软件资料,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台账。

  

  年月日

扶贫督查情况通报 『范文26』

  5月25日至28日,县督查办、县水利局、国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防汛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分四组对全县23个乡镇及现代产业园区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试运行设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每个乡镇(现代产业园区)随机抽查两个村(社区),实地查看中型、小(1)型水库,抽查两个小(2)型水库、水电站,两处以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都及时召开了防汛抗旱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防汛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组织机构已全部调整充实到位,防汛分工责任制明确,已按照各自安排的防汛值班表进入汛期领导带班值班状态。随机抽查的小水库、水电站已基本落实大坝防汛值班巡查人员,重要部位及关键隐患点排查、转移户,乡镇、村已登记造册,明白卡也已基本填发到户,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进行了修订,均成立了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大部分乡镇组织开展了防汛抢险或人员转移演练,储备了一定的防汛物资,但在隐患排查、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物资队伍准备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离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从抽查情况看,防汛备汛工作开展相对较好的乡镇有:白塔畈镇、青山镇、桃岭乡、现代产业园区;工作开展相对较差的乡镇有:天堂寨镇、燕子河镇、铁冲乡、全军乡、麻埠镇、古碑镇、果子园乡、吴家店镇。

  二、存在问题

  1、险户排查不细致。乡镇、村在进行险户排查时没有将D类危房户、五保散户全部纳入包保范围,普遍存在只对河道边的险户进行包保,住在山头、高处的危险户未纳入包保的现象。已纳入包保的险户存在缺少包保责任人及转移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正确现象。例如花石乡花石村和平组万正涛户、周秀平户及太平组刘平新户已落实责任人,但未登记上报,重点人群排查不彻底,全村四千余人仅上报2户重点户;全军乡熊家河村共25户五保散户只有4户被列入险户包保;古碑镇宋河村联湾组2户危房,排查表未登记,未列入包保对象;槐树湾乡重点人群抽查大多为已安置户,排查开展不到位;天堂寨镇渔潭村D类危房户花名册无户主、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吴家店镇吴畈村无五保户包保责任人花名册。

  2、责任落实不到位。督查时发现部分乡镇、村责任人对职责不清,防汛工作停留在材料上,未落实在具体责任人上。例如村级应急抢险队伍队员、险户包保责任人及预警责任人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分工及具体联系人,水电站值班人员未掌握防汛预案具体内容。铁冲乡铁冲村电话抽查8名应急抢险队员,1人空号、3人无法接通、1人不知道具体职责,还有1人已死亡未调整;燕子河镇大峡谷村包保责任人2个手机号码均不准确,1个手机号码为10位,入户调查5户险户反映包保责任人没有到户联系,也没有发放明白卡,连坪地灾点镇责任人不清楚隐患点威胁户数及监测责任人,警示牌丢失;全军乡三里井水电站无人值班,龙井河水电站承包人及值班人不清楚防汛预案具体内容,没有防汛预案文本及值班巡查记录;电话抽查天堂寨镇抢险队员石某,不清楚自己是抢险队员;果子园乡南河水库管理人员不在岗;电话抽查吴家店镇2名抢险队员,均不知具体职责;古碑镇未填写发放明白卡;麻埠镇响洪甸村预案三级网络员无联系方式。南溪镇、全军乡未与水电站签订防汛安全责任状。

  3、应急预案不具体。村级防汛预案编制不够具体,预案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在预案中未提到转移户的安置措施、转移安置点的具体位置、路线不清楚等现象较多。斑竹园镇长岭关村防汛预案是20xx年的,未进行修改完善;铁冲乡存档预案与村部存档预案在抢险队员、转移安置方案方面不一致现象较多,抽查的铁冲村、李桥村均未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张冲乡黄畈村预案较简单,无实质性内容,仅有抢险队员名单;燕子河镇毛河村预案内无领导组及抢险队员联系方式;长岭乡界岭村转移人员花名册未放入预案内。麻埠镇、果子园乡、吴家店镇、铁冲乡无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行动计划。

  4、值班和巡查记录不规范。防汛值班记录和日常巡查记录补记、漏记、内容不详细现象较突出。全军乡、汤家汇镇、吴家店镇政府防汛值班记录不规范、不详实,没有日常巡查记录;汤家汇镇金刚水库、南溪镇八一水库、油坊店乡莲花河水库、沙河乡西河电站、天堂寨镇东风水库等没有大坝防汛值班巡查记录;梅山镇洪冲村、麻埠镇桂花村、古碑镇宋河村无防汛值班记录。

  5、隐患整改不及时。本次督查发现较多涉水工程、设备损毁现象,沿河搭建的防震棚未拆除现象仍然存在,其中部分防震棚有人常住,防汛安全隐患严重。铁冲乡高畈村河南组长江河河道内采砂场,跨长江河河道违规修建1条3米宽50米长运沙便道及便涵一处,严重阻碍河道行洪通畅,并且有1名看守人员居住生活在河床上4间活动板房内,长江河村防汛预警广播损坏约半年未修复;全军乡梁山村龙井河河堤有一处被冲毁,另根据乡政府汇报全乡还有熊家河村西楼段、下楼段及全军村潘楼段共3处河堤损毁未修复;槐树湾乡板棚水库坝顶附近水面及河道未清障,万冲村岗湾水库坝顶与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万冲村部边集中安置点高切坡建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天堂寨镇东风水库溢洪道口有拦渔网未拆除;油坊店乡元冲水库溢洪道内塌方未清除;燕子河镇金坪村小街处河道内有大量工程弃土;南溪镇街道及花园村河堤上共22间活动板房未拆除;双河镇皮坊村及双河村河堤上共13间活动板房未拆除;沙河乡梓树村及关庙乡沿河还有部分防震棚未拆除;沙河乡楼房村军属郑贤群家砖瓦房墙体开裂,廊檐横梁断裂,用木头支撑,安全隐患大。

  6、物资储备不充实。从督查情况看,乡镇、村防汛物资储备普遍不足,有的村、水库、水电站甚至没有储备防汛物资,有的乡镇储备清单中明确应由当地商店提供的物资未得到商铺认可或与商铺实际销售库存情况不符。铁冲乡无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清单;汤家汇镇泗河村指定吴润泽户报有20xx条编织袋,实际无编织袋库存;天堂寨镇镇本级储备编织袋不足300条;果子园乡南河水库未储备防汛物资;花石乡、古碑镇、麻埠镇等乡镇没有应急抢险机械设备联系花名册。

  三、督查建议

  1、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中小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学校、危旧房、防震棚、五保散户、高切坡建房、沿河低洼地带、水库(水电站)上下游影响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区域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工程隐患,要千方百计进行应急处理,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抢险人员、物资、机械,加强巡查防守,确保不出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的险户,要分村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包保人员,注明险户类型、家庭人口、户主(家庭成员、邻居)、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2、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进一步明确辖区内中小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等重点工程防汛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水库、水电站大坝值班巡查人员,规范大坝值班巡查记录,附值班巡查图片资料,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确保降雨期间大坝有人值班巡查,严禁空岗、漏岗现象发生。要全面落实险户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人要与包保对象面对面对接,逐户张贴明白卡,降雨期间,要到岗到位,开展巡查值守、应急处置,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3、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水库(水电站)防汛预案和乡镇、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水电站)防汛预案重点落实大坝值班巡查、调度运用计划、队伍物资、险情报告、预警信号发送等内容,水库、水电站要加强同下游村、组、单位的沟通联系,一旦大坝出现险情,能够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通知下游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重点要附转移人员花名册,逐户落实包保人员,明确双方联系号码、转移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比如谁来负责预警、谁来负责转移、转移到哪去、怎么转移、转移后怎么安置等问题,都要讲清楚、弄明白,责任到人。

  4、进一步充实物资储备。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进一步充实物资储备。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根据本地防汛实际需要,足额储备编织袋、油锯、铁锹、木桩、毛竹、砂石料、救生衣、照明电源等防汛物资,河道堤防、水库较多的乡镇,编织袋应不少于2万条,一般乡镇应不少于1万条,同时落实好砂石料场或取土地点,切实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进一步落实社会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等防汛应急车辆,登记造册,注明联系方式,加强联系,确保一旦抢险救灾需要能够及时投入抢险。

  5、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强降雨期间,各乡镇要有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类防汛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要按照分工迅即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值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防汛抗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乡镇、村要进一步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建立花名册,明确队员职责任务、通讯联络方式,开展应急抢险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6、进一步强化督查调度。各乡镇及现代产业园区要强化防汛督查,要经常抽查村、水库、水电站防汛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防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安全度汛。要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防汛备汛专项督查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县督查办和县防汛办。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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